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 2 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 2 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1-12 10:38:49   浏览:-
字号:


  2024年1月12日,我局受理了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 2 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告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

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北部园区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北部园区,主要从事竹炭和竹板的生产,生产能力年产5000吨竹炭及20000立方米竹板,现有项目于2021年8月通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审批,目前正在建设中。为实现活性炭的循环资源化利用,建设单位拟投资8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万吨活性炭及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废活性炭再生项目已于2023年2月取得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核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套处理能力为15000t/a的废颗粒活性炭转炉再生系统,1套处理能力为5000t/a的废粉末活性炭再生系统,每套再生系统分别配置一套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混合喷射塔(生石灰+粉末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2月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4条活性炭生产线,其中6条为斯列普活化炉,8条为普通活化炉,原审批的5000t/a竹炭及外购15000t/a的炭进行活化,年产2万吨竹活性炭,活化尾气经焚烧后进入余热锅炉余热利用。活性炭生产线拟进行分期建设,每期1万吨,但环保设备等配套工程一次建成,仅生产设备分期建设。项目占地17665m2,不新增员工,均在现有厂区内调配,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不变,为120人。其中,40名员工在厂区内食宿,80名员工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总投资8500万元,环保投资2625万元。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余热锅炉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初期雨水等一起收集后满足梅州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烟气处理系统碱液喷淋塔高盐废水、除雾器废水、实验室废水、原料暂存废气处理等喷淋塔废水和危废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预沉淀+絮凝沉淀预处理,再通过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后冷凝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冷却用水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急冷塔补水、药剂配置等不外排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乙类厂房各层(含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及室外装置区、竹板生产车间(涉及喷漆等工序)、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洗车台、次生危废暂存间、发电机房、配电房、化验室、污水管道布置区域、循环水池、废水沟渠和事故沟等,防渗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其中乙类厂房及室外装置区、原料仓库、洗车台等基础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站池体、初期雨水池体、事故应急池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8的抗渗钢筋混凝土,在池壁铺一层防腐材料;污水管道布置区域、废水沟渠和事故沟等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表面涂刷防渗漆层。一般污染防渗区:主要为厂内运输道路、竹活性炭生产、暂存车间、竹炭生产及暂存车间、食堂、消防水池、公用工程房等区域,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楼和空置车间等为一般地面硬化。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1套处理能力为0.5万t/a的废粉末活性炭再生系统和1套处理能力为1.5万t/a的废颗粒活性炭再生系统,每套转炉再生系统配置一套余热锅炉,废活性炭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再生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HF、重金属类(汞、镉、砷、铅、铬、锭、锡、锑、铜、锰、镍等)、二噁英、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等,分别经余热锅炉(含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喷射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过一套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30m排气简排放。筛分车间粉尘、磨粉车间粉尘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再生颗粒活性炭产品投料时产生的粉尘及烘干后产品包装时的粉尘与酸洗后的烘干废气一起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酸洗投加盐酸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和盐酸储罐储存盐酸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一起经过一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原料配料间废气收集后作为与废活性炭暂存仓库废气通过1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新活性炭活化废气经余热利用后尾气采用“湿式电除尘器+碱法脱硫塔+除雾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新活性炭生产原料上料、破碎、磨粉粉尘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新活性炭破碎、筛分粉尘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各种风机、各种泵、空压机、冷却塔、喷淋塔、再生炉等以及生产过程中一些机械传动设备,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将声源集中的主厂房布置在远离最近的厂外噪声敏感区域的一侧,利用建筑物的声屏障作用阻止噪声向厂外传播;②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和减振措施,对声功率级较强的生产设备加装隔声罩或消声器;③在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⑤加强车间四周、道路两旁及其它闲置地带的绿化,以减轻该工程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废活性炭、三效蒸发结晶盐、飞灰、废布袋、污泥沉降灰渣、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分析化验室废物、废滤芯和废RO反渗透膜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离子交换树脂、活性炭生产系统废布袋脱硫石膏(含水)等一般固废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土壤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保证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地面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多级废水防控措施,各车间、暂存库均设有地面冲洗水收集池,一旦发生风险事故,事故废水经各车间的地面冲洗水收集池收集后,再泵送至事故应急池暂存,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的跟踪监测,排除事故风险隐患。

7、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有污水处理车间收集池泄漏下渗影响地下水、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发生事故、废水或消防废水事故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活性炭突发火灾产生的次生污染物、乙类厂房废气事故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废活性炭再生车间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压力、温度等)实时监测,重点区域配备防爆摄像监控系统,可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能实现安全警报、紧急停车、熄火保护;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维护、保修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性废气排放;在装置区域、仓库内易泄漏危险物质的场所和易聚集易燃、有毒气体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的可燃气体检测仪和有毒气体检测仪;生产车间、仓库设导流沟,发生事故时确保废水能引入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环形集水沟确保事故废水可全部收集到事故收集池储存;雨、污水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盐酸储罐设置不小于4.24m3围堰。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设置容积为900m3的事故废水池和50 m3初期雨水收池。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活性炭和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pdf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