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真:0753-6133820
通讯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
邮编:51407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时期 |
验收监测报告 |
梅县畲江海香酒厂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白酒技改项目 |
梅州畲江镇梅汕路175号 |
梅州市海香酒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2016年6月12日 |
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