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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公告 关于2021年2月9日作出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华县矿产站白石岗钾长石矿年开采5万吨钾长石及10万立方米花岗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1年2月9日作出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华县矿产站白石岗钾长石矿年开采5万吨钾长石及10万立方米花岗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2-18 15:37: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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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华县矿产站白石岗钾长石矿年开采5万吨钾长石及10万立方米花岗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1〕1号

2021.2.9

五华县矿产站白石岗钾长石矿

五华县周江镇余洞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梅市环审〔2021〕1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华县矿产站白石岗钾长石矿年开采5万吨钾长石及10万立方米花岗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