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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110千伏司城站至石正站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20 09:06: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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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110千伏司城站至石正站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梅州500千伏五华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110千伏司城站至石正站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兴宁市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和平远县石正镇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110千伏司城站至石正站线路工程途径兴宁市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和平远县石正镇,起于110kV司城变电站,止于110kV石正变电站,呈东西走向,采用架空方式敷设。建设规模为110千伏司城站和110千伏石正站分别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总长度约38.75千米。

施工期: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②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③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④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尽量用噪声源强小的设备。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等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操作,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扬尘、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5)合理安排工期,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3、施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废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废水含泥沙和悬浮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会使管道淤塞。工地内积水若不及时排出,可能孳生蚊虫,传播疾病。对此,施工单位应严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水体。

(2)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城市内,产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已经存在的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周边黄槐河、黄陂水等水体。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

(5)沉淀池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

4、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措施

(1)施工前施工设计图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穿越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

(2)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塔基施工时修筑临时简易沉淀池,少量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自然沉淀渗滤蒸发,禁止排入线路临近或跨越的地表水体。

(3)工程施工期均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且均不得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任何污染物。

5、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临时中转土方。

(2)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委托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6、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减少土地占用

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应采取回填、外运等方式妥善处置。

(2)绿化和植被恢复

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痕迹,按照设计要求对塔基附近进行绿化,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和草皮。

(3)水土保持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

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7、施工期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防治和减缓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采取的措施

(1)下一阶段设计图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以减少塔基占地和植被砍伐量。

(2)输电线路施工单位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尽量减少使用大开挖基础,尽量采用挖孔桩基础,减少植被破坏。

(4)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采用无人机引线等减小对线下植被的方式,途经桉树林、松树林段线路最低线高不低于25m,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过高林木进行择伐,保证输电线路与线下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

(5)输变电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6)本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

(7)塔基基面挖方时,对挖方边坡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对基面进行综合治理,低山丘陵区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

(8)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工程施工阶段采取的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或架设涉及珍稀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的,应及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应对工程影响区域内的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期成活率。

(2)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珍稀保护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动物集中栖息地时应暂停施工,并采取保护性驱赶、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施工时宜采用飞艇、动力伞、无人机等展放线,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

(4)在施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林区野生动物的影响。

(5)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平地塔基采用商购混凝土、山地塔基采用人工拌和。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临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6)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期间对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线路段进行施工生态跟踪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施工占地是否符合已核准的用地范围,施工建设对该项目影响区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与分布的干扰现状、对自然植被及珍稀植物分布与现状破坏及干扰、人为活动区域范围对环境的影响、临时施工场地的设置对周围植被的影响,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运营期:

1、运行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2)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2、运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站内人员编制,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站内人员编制,无新增固体废物排放量;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工频电磁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6、运营期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的防治和减缓措施

(1)施工结束后,加强后期值被恢复,保证塔基周边区域形成自然而然的景观。制定合适的植被修复方案,选种适宜的植物物种对塔基施工周边进行绿化,及时对因施工损失的植被生物量进行弥补。施工挖方的临时堆土场,应尽量利用凹形荒坡地堆放,弃渣体积不得超出堆土场的设计容量。土方得到利用或转移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塔基施工结束后对塔下占地及早开展生态恢复,耕地路段复耕,其他类型占地尽早复垦、绿化。

(2)建立运营期生态保护红线区线路维护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的相关责任,明确生活垃圾、线路维护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带出控制区范围处理。严格按照制度对维护人员进行管理。

(3)加强电网线路的巡视工作,编制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共建塔基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或减少塔基的倾斜、倒塌等事故,避免或减少塔基的重建。

(4)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对公司维护人员定期举行培训,宣传线路维护过程中需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对沿线居民也进行宣传教育,保障塔基安全。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无需开展公参。

梅州500千伏五华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广东省五华县、兴宁市、丰顺县、梅县区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500千伏五华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拟建220千伏架空线路13回,其中500千伏五华变电站出线12回,配套改造1回线路。具体建设规模为:①在220千伏琴江站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②新建220千伏兴琴线(兴宁侧)解口入五华站线路工程,将220千伏兴宁至琴江线路的兴宁侧改接入五华站,形成五华至兴宁站单回线路,长约1×15.3千米;③新建五华站至华城站22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41.0千米;④新建五华站至琴江站22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4.7千米;⑤新建五华站至丰顺站220千伏架空线路长约55.5千米,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53.5千米,新建单回线路长约1×2.0千米。将220千伏畲江至丰顺线路和丰顺至丰顺东牵引站一回线路在丰顺站外跳通,形成畲江至丰顺东牵引站一回线路,新建220千伏单回线路长约1×0.3千米;⑥将220千伏畲江至帅乡乙线的帅乡侧改接入五华站,形成五华至帅乡站1回线路,新建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2.7千米。⑦将220千伏畲帅甲线、兴畲线(畲江侧)解口入五华站,形成五华至畲江站双回线路,新建220千伏双回线路长约2×16.2千米。将220千伏畲帅甲线、兴畲线(帅乡侧、兴宁侧)解口入五华站,形成五华至帅乡站和兴宁站各一回线路,新建220千伏双回线路长约2×16.1千米。线路途经五华县、兴宁市、梅县区、丰顺县。

施工期: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②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③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④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尽量用噪声源强小的设备。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等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操作,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扬尘、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5)合理安排工期,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3、施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废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废水含泥沙和悬浮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会使管道淤塞。工地内积水若不及时排出,可能孳生蚊虫,传播疾病。对此,施工单位应严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水体。

(2)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城市内,产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已经存在的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周边黄槐河、黄陂水等水体。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

(5)沉淀池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

4、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措施

(1)施工前施工设计图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穿越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

(2)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塔基施工时修筑临时简易沉淀池,少量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自然沉淀渗滤蒸发,禁止排入线路临近或跨越的地表水体。

(3)工程施工期均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且均不得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任何污染物。

5、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临时中转土方。

(2)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委托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6、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减少土地占用

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应采取回填、外运等方式妥善处置。

(2)绿化和植被恢复

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痕迹,按照设计要求对塔基附近进行绿化,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和草皮。

(3)水土保持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

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7、施工期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防治和减缓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采取的措施

(1)下一阶段设计图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以减少塔基占地和植被砍伐量。

(2)输电线路施工单位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尽量减少使用大开挖基础,尽量采用挖孔桩基础,减少植被破坏。

(4)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采用无人机引线等减小对线下植被的方式,途经桉树林、松树林段线路最低线高不低于25m,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过高林木进行择伐,保证输电线路与线下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

(5)输变电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6)本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

(7)塔基基面挖方时,对挖方边坡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对基面进行综合治理,低山丘陵区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

(8)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工程施工阶段采取的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或架设涉及珍稀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的,应及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应对工程影响区域内的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期成活率。

(2)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珍稀保护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动物集中栖息地时应暂停施工,并采取保护性驱赶、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施工时宜采用飞艇、动力伞、无人机等展放线,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

(4)在施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林区野生动物的影响。

(5)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平地塔基采用商购混凝土、山地塔基采用人工拌和。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临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6)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期间对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线路段进行施工生态跟踪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施工占地是否符合已核准的用地范围,施工建设对该项目影响区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与分布的干扰现状、对自然植被及珍稀植物分布与现状破坏及干扰、人为活动区域范围对环境的影响、临时施工场地的设置对周围植被的影响,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运行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2)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2、运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站内人员编制,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站内人员编制,无新增固体废物排放量;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工频电磁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6、运营期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的防治和减缓措施

(1)施工结束后,加强后期值被恢复,保证塔基周边区域形成自然而然的景观。制定合适的植被修复方案,选种适宜的植物物种对塔基施工周边进行绿化,及时对因施工损失的植被生物量进行弥补。施工挖方的临时堆土场,应尽量利用凹形荒坡地堆放,弃渣体积不得超出堆土场的设计容量。土方得到利用或转移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塔基施工结束后对塔下占地及早开展生态恢复,耕地路段复耕,其他类型占地尽早复垦、绿化。

(2)建立运营期生态保护红线区线路维护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的相关责任,明确生活垃圾、线路维护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带出控制区范围处理。严格按照制度对维护人员进行管理。

(3)加强电网线路的巡视工作,编制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共建塔基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或减少塔基的倾斜、倒塌等事故,避免或减少塔基的重建。

(4)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对公司维护人员定期举行培训,宣传线路维护过程中需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对沿线居民也进行宣传教育,保障塔基安全。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