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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9-05 17:32: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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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后评价

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县雁洋镇莆里村长尾坑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梅县雁洋镇莆里村长尾坑,厂区总占地面积约6120m2;项目主要收集、贮存、利用含铜废液(HW22类中231-006-22、406-003-22)共6000吨/年。

项目于2002年取得环评批复,2005年通过验收,2008年取得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1年换领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2年7月,梅州侨韵废水处理厂更名为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累计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0万元。

项目于2002年投产至今,厂区的废气治理设施和废水治理设施均经过了多次的技术改造,确保了项目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要求。

1、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压滤洗涤废水、喷淋塔吸收液、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汇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大部分生产废水回用与生产或用于配置蚀刻液,剩余部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厂区外无名小溪;生活污水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外无名小溪。全厂废水外排量控制在1614m3/a以内。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地下水未收到污染。项目对硫酸铜车间、酸碱蚀刻液储存池、仓库、尾液处理站的采用混凝土地面,隔油隔渣池、化粪池、应急事故池、尾液处理站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四周壁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危险化学品仓库中各物料(硫酸、盐酸、氨水)的储罐均单独设置围堰,并涂环氧树脂玻璃钢进行防渗防腐,设置应急事故池。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硫酸铜车间中和、压滤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和氨,结晶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和盐酸雾,该两个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由引风机通过密闭管道引至本项目的喷淋吸收塔进行吸收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项目排气筒一般不得低于15m,低于15m的必须按照要求执行相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项目设置一台55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为轻质柴油,废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职工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硫酸雾和氯化氢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防噪、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从声源上、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的影响。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产生的固废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萃取剂油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和非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定期回收,萃取剂油渣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运营期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来源于装卸、运输、贮存、回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危险废物及,设立危险化学品仓库和使用人员的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建立完备的应急方案,加强化学品输送管线、设备的检查维护;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管理,设置足够容积事故应急池,制定有效可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调查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本次调查共发放单位意见调查表6份,回收6份,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公众参与个人调查结果显示:96%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公众参与单位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单位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