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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市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7-10-16 16:32: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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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国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国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梅州市国瑞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华侨农场老场办老福四队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E:116°08'58.5"N:24°36'04.2",用地面积为2042m2,建筑面积6620.59m2,设有5层生产车间、6层宿舍楼;同时配套建设厂内道路工程、水电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车载充电器900万个、手机充电器30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0.5万个。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100万元。

1、废水: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施工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中挖掘机、推土机、载重汽车等施工机械维修及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石油类,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喷洒抑制扬尘,不外排到水体中。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加水稀释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蕉华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等措施,机械废气通过选用较为清洁的燃料,并设置尾气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营运期废气污染源有含锡废气、VOCs、厨房油烟。含锡废气经风机收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含锡废气排放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经风机收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食堂油烟处理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70%以上)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即要求处理效率达到60%以上,排放浓度≤2 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同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夜间严禁高噪作业,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机制加工时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生产车间布局、加强管理、合理生安排产时间,西、南、北侧厂界外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功能区标准,东侧达到2类功能区标准,基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废料卖给废品回收公司或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切片产生的废PCB边角料、焊接工段的废锡渣、检验产生的不合格电子元器件、线材外皮以及塑胶废料。PCB边角料及不合格电子元器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锡渣、线材外皮以及塑胶废料均由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理;员工生活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用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