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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丰顺县留隍镇下南牛湖寮陶瓷土矿年采3万吨陶瓷土建设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丰顺县留隍镇下南牛湖寮陶瓷土矿年采3万吨陶瓷土建设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市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6-11-30 16:15: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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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丰顺县留隍镇下南牛湖寮陶瓷土矿年采3万吨陶瓷土建设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工程

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梅江区、梅县区和平远县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于2015年6月通过梅州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由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对工可路线方案和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调整,本项目全线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长度累计达到原工可路线长度的30%及以上,沿线影响的公众、占地、拆迁情况等均有所变化,同时由于敏感点及其位置关系的变化导致声环境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重新编制了环评报告书。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上村村,设上村枢纽互通与长深高速公路相接,向西经曾坑里、兼全村、群益村、至育豪村设大坪互通立交连接G206、X020,路线沿G206北侧经梅县区营里村、长庆村至平远县长田镇,在长田镇南设长田互通立交连接G206,后经石赖坑村、官仁村、超竹村至平远县城南,在平远县规划工业园区南侧设置田兴枢纽互通与建成的济广高速公路平兴段相接。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主线总长33.356km,桥梁8074.1m/30座,隧道1385m/2座,设置上村、大坪、长田、田兴4处互通式立交,城北停车区、长田管理分中心、长田养护工区,收费站2个。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4475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7.1万元。

1、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调节pH值等工艺处理,经处理后水质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一部分用作工程回用水,一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用作与周边农田、果园等的灌溉。

营运期长田养护工区、长田管理分中心、长田停车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后部分用于绿化、卫生等用水,其余排入附近农灌渠或排洪沟,排放标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在跨越水体的叶屋大桥、长田水库大桥、官仁大桥和西河背大桥路段的桥梁,设置桥面雨水收集、排水系统,将桥面径流引至附近沟渠。

2、施工期建设单位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严加防范机动车运输过程中的洒漏和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等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占地恢复植被。

运营期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对敏感点的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通车后,敏感点NO2、CO小时浓度、日均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也能满足一级标准的要求,汽车尾气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污染。建设单位拟通过采用定向爆破、预裂爆破、微差起爆、设置缓冲垫层、选择合理的爆破器材、改进药包结构、合理安排起爆次序和选择间隔时间等技术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隔声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本项目对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石子垇、上村②、汀洞坑、营里村和神前等5个敏感点采用设置声屏障措施,其它敏感点在公路旁设置绿化带;在落实以上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对沿线敏感点造成明显的影响。

4、合理设置工程临时用地(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减少新建营地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对环境的破坏。施工营地、物料堆场和取弃土场不得设置在官仁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干才水库集雨范围、人子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对于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隧道洞口设计开挖线尽量与原有山坡地形保持一致,做好洞口边坡防护工作,做好植被恢复,保持隧道洞口形成自然景观。

5、项目施工期产生工程弃渣运至项目配套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体废物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营运过程中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来源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品泄漏,对区域水体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拟采取跨河桥梁及隧道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事故应急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对跨河桥梁采取防撞护栏设计。人子石自然保护区隧道设置应急通道、监控系统和限速牌等确保隧道内交通安全。在落实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制订有效可行的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个人调查结果显示,82%的被访者赞成本项目的建设,14%的被访者表示无所谓,4%的公众不赞成本项目建设。对于由于工程拆迁不赞成本项目建设的 1 位公众,根据电话回访了解,主要是认为占地赔偿、施工期交通不便、高速公路与之利益无直接关系等原因反对本项目;对于占地赔偿问题和施工期交通不便而反对的公众意见,建设单位表示采纳意见,并通过将会在下一阶段加强宣传赔偿政策,若属于拆迁补偿的住户,一定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予以实施。对于出行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将协调施工期交通安排等与反对公众协调沟通,争取公众的谅解与同意。对于赖屋村民代表提及该村饮水工程问题,建设单位表示目前已经在县政府的协助下,完善落实好赖屋村的供水管道问题,确保梅平高速的施工不会对其造成影响。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

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书坑村康人企业园内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选址于城东镇书坑村康人企业园(梅州市康人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地)内,项目位置中心坐标:N24°21′6″,E116°8′33″。项目利用康人企业园内用地约3000 m2,其中主体建筑占地15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药材前处理车间、植物提取车间、灌装车间、调配车间、灭菌车间、包装车间、锅炉车间)、辅助工程(配电室、地泵房、仓库)、仓储工程(包材仓、瓶仓、辅材仓、药材仓)、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和锅炉除尘系统)等。项目通过清洗、浸泡、煮提、浓缩、醇沉、配置等工艺,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总投资208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5万元。

1、项目营运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废水—格栅—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好氧处理”的工序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厂区南侧排水渠,然后进入书坑村溪,向南最终汇入周溪水,外排废水量控制在16.1m3/d。

2、对地下水可能产生影响的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生产车间等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期配备1台2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锅炉房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参照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有关规定,VOCs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要求,一氧化碳、二噁英等排放应满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粤环〔2016〕12号)相关要求;乙醇排放浓度满足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计算的0.82kg/h 、91mg/m3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构筑物加盖密封,集中收集后利用活性炭吸附臭气后排放,同时加强绿化的基础上恶臭气体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取静电式抽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后排放。

4、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设备,加强厂区绿化,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项目废药渣、废包装材料、锅炉炉渣、锅炉烟尘处理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送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乙醇精馏废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6、运营期通过做好地面和墙体的防渗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加强有毒有害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本次调查共发放公众调查表115份,其中个人调查表108份,团体调查表7份,回收个人调查表104份,单位团体调查表7份;公众调查结果显示: 98.1%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9%表示无所谓,无人持反对意见;被调查的单位团体均表示同意项目的建设。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丰顺县留隍镇下南牛湖寮陶瓷土矿年采3万吨陶瓷土建设项目

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下南村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于2015年12月取得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丰国土资函[2015]39号)的批复。项目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陶瓷用高岭土,生产规模为3万t/a,开采标高:+440m~+230m,矿山服务年限21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开采区、工业场地区(仓库、机修场地)、综合服务区(租用鼎盛陶瓷厂的用房)、矿山道路区、排土(石)场,其中矿区面积为17.5hm2,工业场地区0.04 hm2,综合服务区面积为0.15hm2,排土(石)场面积为3.836hm2,矿山道路区面积为0.18hm2。项目总投资109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地灌溉,不外排。正常情况下,地表径流将通过截水沟引至沉砂池进行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大部分回用于矿区洒水抑尘,富余部分收集于储水池和高位水池。

2、项目生活用水采用山泉水,生产用水采用沉砂后的雨水,不对区域地下水进行开采,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项目对开挖、装载以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矿土装卸点和汽车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来防止二次运输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带顶盖的车辆,或在矿土上加盖蓬布等防尘措施,同时在矿土上适当洒水,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随风起尘;车辆要搞好外部清洁,及时清洗,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矿区附近运输道路两侧种植植被,撒播草籽等措施。厨房油烟经过烟罩收集+高效除油装置处理后,采用内置烟道排放,外排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矿区边界外100m范围,在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点。最近敏感点为位于本项目东南方的黄割头,距离为325m。

4、运营期间项目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治理措施,通过严格控制进出矿区车辆的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任务调度,加强进矿道路两侧的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土石运至矿区排土石场,沉砂池清理出的沉渣为副产品外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纳处理;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安排专门的车辆定期清运出石场,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6、项目基建和生产期间合理规划、严格执行用地界线,通过修筑截排水沟、沉砂池等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采用工程技术措施、生物和化学措施实施生态修复;并加强生态环境整治规划和管理规划,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贯穿矿区基建期、生产期、服务期满后整个过程。

7、运营期环境风险因素主要采场和排土场边坡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柴油储罐爆炸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故障。针对生产过程中开采区和排土场可能的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风险,采取合理的平台高度、台阶坡面角、平台宽度等,设置排水沟、及时疏通排水,对节理、裂隙发育等容易引起坍塌事故的地段,应及时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本次个人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表83份,收回问卷83份;公众参与调查发放单位调查表3份,回收3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个人调查表中100%的调查对象知道本项目, 100%的调查对象赞成本项目的建设。3份团体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中33.3%的受访单位听说过本项目,66.7%对本项目有所了解;有100%的被调查单位对项目建设表示赞成。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