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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广东金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和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稀土氧化物灼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广东金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和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稀土氧化物灼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市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6-09-30 16:45: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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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金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稀土氧化物灼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

广东金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AD2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金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位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AD2区。项目利用广东金华达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租赁该公司空闲的1栋厂房,建筑面积3900m2。通过浆料制备、浆料涂覆、烘干、辊压、裁片、烘烤、极耳焊接、注液等主要工艺,年生产3120Ah锂离子电池,规格分别为20Ah30Ah锂离子电池共124.8万个/年,均为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1、项目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最终达标排放至梅江。生活污水排放量控制在2.02m3/d以内。

对仓库地面、集液沟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泄漏量大时引至事故应急池(做防腐、防渗措施);对固废暂存场所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有机废气、投料粉尘及清粉粉尘;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产生的粉尘采用移动式小型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清粉粉尘经刷粉机自带刷粉除尘机,由其内置的布袋除尘器过滤,粉尘吸收效率可控制在95%以上,经处理后的外排粉尘浓度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标准。

3、运营期间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电解液的废料、废电解液、废活性炭、分切极片的下脚料和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边角料、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电池等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5、运营期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原辅材料的泄漏,同时由于泄漏可能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物以及火灾、爆炸,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通过切实加强对原辅材料的安全监管,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建设单位设置有效的事故应急池,制定有效可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少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调查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本次个人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88份,回收85份,回收率96.6%;单位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8份,回收7份,回收率87.5%。调查结果表明:在项目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达标排放,83.5%的被调查者表示同意本项目的建设,16.5%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无所谓态度,没有被调查者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年产1000吨稀土氧化物灼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三坝塘采区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一)现有项目。平远县华企稀土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20118月,公司年产1655.62t/a碳酸稀土(折合为500t/a混合稀土氧化物)的项目通过了省环保厅的后评价审查。20151月,公司年产2875t/a碳酸稀土(折合为1000t/a混合稀土氧化物)的项目通过了环保部的审批。

(二)技改项目。技改项目主要建设235m隧道灼烧窑,并配套相应设备,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改造原有物料仓和煤仓;新建灼烧废气处理系统,对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新增生化处理设施。技改后,厂区生产能力维持不变,不增加稀土氧化物的产量。技改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技改项目已经建设了1条隧道灼烧窑,属于补办环保手续。

1、技改项目营运期厂区生活污水及软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经厂区内污水排水管道排至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的厂区进行分区防控;在项目场地及其上、下游设置3座常规监测井,定期进行场区地下水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从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灼烧炉生产过程中的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SNCR脱硝+湿法脱硫工艺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新建企业分解提取工序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煤场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将收集的含尘气体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产生无组织排放源的煤仓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3、运营期间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原材料包装材料交由固体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煤气发生炉渣与废气回收粉尘混合后卖给当地企业制砖,煤尘收集后汇入煤内作为燃料,废水处理的污泥委托相应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5、运营期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有煤气发生泄漏或其发生燃烧爆炸产生的环境影响、废水处理系统发生事故造成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下游水体的影响和事故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通过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环保处理系统护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设定应急事故池,制定有效可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少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调查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个人调查表中100%的调查对象知道本项目,100%的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合理,100%的调查对象赞成本项目的建设。5份团体调查结果显示,100%的被调查单位表示知道本项目,100%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的选址合理,有100%的被调查单位对项目建设表示赞成。个人及团体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中,个人及单位均无提出其他补充意见。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