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后公告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归档时间:2020-12-22

页面已归档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8-12-04 16:32:45   浏览:-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丰顺佳丰电子有限公司LED光源及配件项目、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 真:0753-6133820

通讯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

邮 编:514071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梅州市环境保护环境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梅市环审[2018]17号

2018年12月4日

梅州市环境保护环境局关于丰顺佳丰电子有限公司LED光源及配件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梅市环审[2018]18号

2018年12月7日

2018.12.10+梅市环审〔2018〕18号梅州市环境保护环境局关于丰顺佳丰电子有限公司LED光源及配件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_signed.pdf

2018.12.4梅市环审〔2018〕17号+梅州市环境保护环境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