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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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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0-21 11:15: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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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    真:0753-6133820

  通讯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

  邮    编:51407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

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梅州市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随着梅州市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梅州市市区的日垃圾清运量将很快达到梅州市奇龙坑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的设计值。因此,梅州市亟待选择技术先进、污染排放控制严格、占地少、能源可以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建设新的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设施,以达到梅州市的城市发展要求,为此,拟在梅州市奇龙坑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厂址西北侧建设梅州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梅州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对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工程建设共分二期,一期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处理36.5万吨,配置2条50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和1台18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占地约120亩,预留二期(二期新增一条500t/d垃圾焚烧线和1台9MW汽轮发电机组)建设场地。

(1)炉渣

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炉渣外卖给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项目已设置有炉渣坑暂存炉渣,渣坑长40m,宽7.9m,深3m,有效容积约1000m3,能有效容纳5天左右的炉渣量。根据广州普诺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炉渣的检测结果显示,炉渣中的中铜、锌、镉、铅、总铬、六价铬、汞、铍、钡、镍、砷、硒等检测结果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限值要求,详见附件8。

(2)飞灰  

飞灰来源于烟气净化处理过程,主要为燃烧产生的粉尘、活性炭、熟石灰和与烟气化学反应产物。根据归类为《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16)中焚烧处置残渣HW18,采用“螯合剂+水泥固化/稳定化”的飞灰处理工艺;浸出毒性标准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执行,经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经72小时固化后的飞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运至梅州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指定区域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项目设有2个灰仓(单个容量100m3),能够满足7天左右的储存量。同时设1#、2#飞灰稳定间共285㎡,用于暂存固化后的飞灰。

(3)厂内其他固废

项目运营过程中厂区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员工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连同生活垃圾送入厂区垃圾储坑,与进厂垃圾一起投入焚烧炉焚烧。

此外,项目烟气净化系统的布袋除尘器采用PTFE+ePTFE毡覆膜滤袋,预计滤袋在使用4年后全部更换。报废的滤袋进焚烧炉高温焚烧处置,现暂未更换滤袋。垃圾焚烧炉停炉检修时排气所设的活性炭吸附器经使用后会产生少量废活性炭,这些废活性炭最终将随垃圾一同投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试运行期间尚未有废活性炭产生。污水处理系统的离子交换器及RO反渗透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废树脂及废RO膜(HW49),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目前暂未有废树脂及废RO膜产生。

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油(HW08)及废油桶(HW49),实验室化验会产生少量废液(HW49),现暂存在危废仓。

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