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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丰顺县县城五斗种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 真:0753-6133820
通讯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
邮 编:514071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丰顺县县城五斗种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项目 |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五斗种 |
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丰顺县县城五斗种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项目位于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五斗种,原有垃圾填埋场容积约43万立方,已填埋垃圾量约20万立方。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12.97万平方米括原有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区面积合计6.65万平方米,项目分为填埋作业区(分为原填埋Ⅰ区和现填埋Ⅱ区)、渗滤液处理区(包括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生产生活管理区(包括行政办公楼、门卫室、食堂、值班宿舍、变配电间、停车坪)。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左右。项目总投资5132.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4万元。 |
丰顺县县城五斗种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环评报告书和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 |
本次调查的人员以当地居民为主。调查结果显示,本项目周围的村民对该项目的投产是比较支持的,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管理,保证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消除群众因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