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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前公示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拟作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归档时间: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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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拟作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来源:市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7-09-11 11:42: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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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真:0753-6133820

通讯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

邮编:514071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梅县区危险化学品专区)

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始建于1979年,专业生产高锰酸钾和高锰酸钠,原厂址位于梅县松口镇寺坑村,2013年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通过“以新带老”进行异地升级改造,整体搬迁至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梅县区危险化学品专区),设计生产规模为高锰酸钾15000吨/年、高锰酸钠10000吨/年,项目建成投产后,原厂生产线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2013年7月16日,梅州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梅市环审〔2013〕72号)。现建成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生产线,包括1台15t/h 燃煤锅炉和高锰酸钠仓库、氟硅酸钠仓库、空桶仓库、循环水池等,其他辅助设施有质检中心、办公楼、宿舍楼和等。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7755万元,占总投资的3.1%。项目占地面积15820.25平方米,建筑面积24619.22平方米。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建成1台15吨/小时 CFB锅炉,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和“尿素法”脱销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锅炉蒸汽加热物料后产生的冷凝水经收集回用于生产线、锅炉软水工序和脱硝装置,锅炉软水工序产生的浓水(三塔式软水器洗水)用于锅炉双碱脱硫除尘用水,锅炉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池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职工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一起进入自建的厌氧+双级好氧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长田溪;厨房油烟通过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固体废物中的氟硅酸钾渣、粉煤灰和脱硫渣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临时堆场,一定量后出售;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堆放在厂区指定空地,定期清理,外包装废料采用综合回收利用;建设有378立方事故水池;制定有相关环保和管理制度;项目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重要公共建筑、学校、车站、影剧院、风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原位于梅县松口镇寺坑村老项目车间厂房已关闭,生产设备已清拆;厂区生态绿化良好。

公众意见调查对象主要为白渡镇建桥村和罗寨村的村民及厂区附近企业的工人,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结果统计99%的民众对项目环保工作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其中有一人不满意企业不对外开放让村民参观,企业立即召开会议制定相应开放日规定,并及时与该村民沟通说明情况,我站回访该村民表示对企业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