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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文件 关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光德石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光德石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31 16:35: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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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光德石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0〕29号

2020.12.29

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埔县光德镇上坪村下坑子

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蕉岭县高泉酒厂年产300吨白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0〕30号

2020.12.29

蕉岭县高泉酒厂

蕉岭县蓝坊镇高南村

3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废水处理及技术服务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0〕31号

2020.12.29

梅州市粤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C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2020.12.29 梅市环审〔2020〕29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光德石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

2020.12.29 梅市环审〔2020〕30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蕉岭县高泉酒厂年产300吨白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

2020.12.29 梅市环审〔2020〕31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废水处理及技术服务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