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咨询决策作用,规范我市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活动专家评审,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决策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梅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通过各有关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经网站公示无异议,现将梅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名单印发给你们。各分局在开展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活动中需专家参与的,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作用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专家库的管理使用,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专家参加检查、验收、评审的项目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与专家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直接关系的,将取消专家资格。
附件:梅市环函〔2021〕17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_signed.pdf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