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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6-16 09:17: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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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现将梅州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三大关键环节,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全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2022年度,梅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5.21万吨,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生活垃圾发电和炼钢等行业,除部分贮存外均能实现自行利用或委托制砖、水泥和建材制造等利用。全市生活垃圾收运量99.32万吨,全部由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或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中,无害化填埋量18.16万吨,焚烧处置量81.16万吨,焚烧率约81.72%)。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9.47万吨(同比减少7.07%),上年底贮存量0.58万吨,主要来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汽修行业等;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3.54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5.91万吨,年底贮存量0.6万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焚烧处置,部分疫情医疗废物由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应急处置。全年共收集5298.33吨医疗废物,100%安全焚烧处置。

  二、污染防治情况

  (一)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生态环保工作副市长任组长的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暨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重点工程项目调研督导,无废细胞工程和重点工程也正在有序推进实施。同时,推出了面向梅州市民的“无废梅州”小程序,发布了“创‘无废’城市 享‘梅’好未来”动漫视频、公益宣传片和线上H5小游戏等,营造良好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氛围。

  (二)提高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能力。一是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通知》,我市属于试点城市,印发了《梅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报省备案,对5家单位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切实提高了我市各类危险废物收运、收集能力。二是服务好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指导3家水泥窑硅铝铁质固废替代原(燃)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和废线路板行业利用单位顺利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参考其他省和兄弟市危险废物豁免利用管理要求,同意3家危废利用单位利用危险废物过程豁免。

  (三)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未雨绸缪关口前移,指导多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继开展了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以“线上+线下”方式召开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工作会议,专门邀请省专家授课,详细讲解危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工作,强调危废产生、经营单位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好环境与安全风险防控。三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成立了4个督导调研组,分别到各县(市、区)和梅州高新区,就深入整治违法倾倒和填埋垃圾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调研。

  (四)继续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继续扩大、提高全市医疗废物收运范围。为保障我市重大疫情和特殊情况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印发实施了《梅州市医疗废物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应急实操演练,进一步增强医疗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应对新冠疫情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期间,统筹调配运输车辆,确保医疗废物从收运到处置环节实现全过程安全管控、规范处置。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梅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