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达标水体工作方案》和《梅州市(榕江北河永安桥断面)达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1.梅州市达标水体工作方案研究报告和简本
2.梅州市(榕江北河永安桥断面)达标工作方案研究报告和简本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