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发〔2017〕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 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189号)要求,我局草拟了《梅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梅州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11月29日,如有任何意见可向市环保局反馈。联系电话(传真):2253816,邮箱:mzeps@163.com。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