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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梅州市中心城区市政专项规划项目和平远县餐厨垃圾黑水虻处理项目 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7-31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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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梅州市中心城区市政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平远县餐厨垃圾黑水虻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植物饮品项目

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书坑村康人企业园内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鼎基联合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书坑村康人企业园内投资建设植物饮品项目,以各种天然植物、药材为原料,经过熬制、浓缩、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加工工序制成植物饮品,年产500 吨植物饮品。本项目总投资为2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57%。

1、项目生产综合废水拟通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中较严者后,排至厂区大门路乡道Y331对面的企业专门铺设排水管,排水管沿着Y331向南150m排入南侧排水渠,排水渠向西进入书坑村溪,然后向南最终汇入周溪水。

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处理,SO2和NOX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VOCs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总VOCs第Ⅱ时段要求后,经排气筒引至30米高空排放;乙醇废气经过车间通风和排风扇处理,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乙醇废气浓度限值后排放;车间异味企业拟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在车间的墙壁上加装轴流排风机,增加车间的换气次数;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构筑物加盖密封,集中收集后利用活性炭吸附臭气,同时加强绿化措施,使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排放。

3、运营期间项目噪声源为各类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防治噪声、水泵和风机降噪措施、车间降噪措施等各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药渣、乙醇精馏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药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可送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规范要求对暂存场所进行建设和管理。乙醇精馏废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并将处置情况定期向主管部门通报。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暂存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本项目所使用的乙醇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火灾及爆炸等事故。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可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

本评价共发放公众调查表115份,其中个人调查表108份,团体调查表7份,回收个人调查表104份,单位团体调查表7份。当地村委、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普遍都非常本项目的建设,其中98.1%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9%的公众表示无所谓,无人持反对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梅州市中心城区市政专项规划项目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梅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确定的范围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拟纳入市区统一管理的雁洋综合服务洋片区,总面积为384.7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376平方公里、雁洋片区约8.7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总面积 865平方公里。包括中部中心城区、北部城东片区、北部雁丙松南长畲。本次评价范围为实际规划,即384.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本规划包括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防洪排涝、电力、通信、燃气、环卫、消防、综合管廊、竖向工程规划,共十二个专项

1、对比分析表明,虽然规划实施后污水排放总量有增加而且水污染物明显比现状情况增加,但是随着规划的实施,市政处理厂的建设及管网完善,区域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不能纳入市政处理施的情况将得到明显改观;水环境污染物经市政管网进入水处理厂后,将得到明显削减,对地表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同时,从饮用水源保护区与主要污染排放口的布局分析,规划供水通道虽然同为梅江干流及主要直流,但城区供水水源主要为清凉山水库,梅江干流为辅,同时梅江干流的污染源排污口与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域距离超过 20km,在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对饮用水源产生明显影响。

2、本规划实施后,在落实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本规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均在可接受之内,不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3、梅州市中心城区市政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类噪声可能对内商业设施、区外居民点和学校等声敏感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但是通过在靠近噪声敏感目标的地块采取合理布局, 对高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达到《工业企厂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此外,规划实施并由此带动的区域发展将导致交通流量增长、主要道路进一步拓宽等,道路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受交通道噪影响程度也将有所增大。因此,对于主要交通干线,应在加强道路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绿化林带建设,必要时设置声屏障,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交通噪;同对于环境敏感点应要时设置声屏障,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交通噪声;可考虑对临街建筑物设置双层窗、隔或封闭走廊加强噪声防护,实现环境质量达标。

4、生活垃圾规划采用收集点的转运方式,每座垃圾转运站收集范围不超 7平方公里计算,垃圾转运站的规模按照最不利条件确定,规划共需34座小型垃圾转运站 ,规划实施后,垃圾转运系统基本可以初步建立,开展分类收集工作,对生活、建筑、工业、医疗等四类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分类过粗,无法通分类的清运和回使垃圾重新变成资源。垃圾主要运往奇龙坑填埋场卫生填埋,梅县区产生的部分垃圾运往南口镇维山村填埋场,在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可以得到100% 无害化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规划工业固体废物在完全实施后,一般业固体废物将通过资源化回收利用、卫生填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置,工业固废经过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积极推行工业固体的综合预防措施,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态设计,促进环境管理体系建。对于工业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物相关管理条例提出梅州市重点行业和企业危险废物监管的对策和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基于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决策支持系统,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处理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相关资质收利用。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对危险废物从生产、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区内企业应继续推行有毒有害固体排污申报以及排污收费制度,控制固体废物从产生至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

5、从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的对比分析,规划区建设市政施增加了,建设程度得到提升和有效整合。规划水域农林用地等生态用地占比基本不变,本次规划特别注重绿地系统建设,通过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形式营造规划区整体的园林绿化格局,提升规划区生态环境质量。总而言之规划区所在域生态系统仍基本处于良性状态,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6、规划保持现有 550 及 220 千伏变电站;保留现状10 座110kV变电站,对红光站、北郊站及盘古站进行扩容,新建8座110kV变电站。我国尚无变电站防护距离的规定,为消除居民对变电建设恐惧和不安,促进变电站的建设和发展,根据《电磁辐射管理办法》对变站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定了保护间距,约定在市区、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新建变电站,应与周围筑物、构筑物保持适当距离。另根据国家环保部十八号令,变电站在建筑期间须委托具有辐射评资质的单位开展辐射环评,进一步分析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提出具体保措施要求。

7、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如燃气工程、供水、排水、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能够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城市市容人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规划区内的大气、水环境,提升规划区整体的社会环境。

8、规划区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这些环境风险事故产生的影响仅局限在事故现场周边一定距离范围内。为了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减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后果影响,规划区需采取切实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真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

本次公众调查中,个人调查表共发放95份,回收95份,回收率100%。单位调查表共发出10份,收回10份,回收率100%。在95份收回的个人调查表中,91%的公众支持本规划的实施,7%的公众认为无所谓,2%的公众不支持,单位调查表中,没有单位不支持本规划的实施。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平远县餐厨垃圾黑水虻处理项目

广东安芮洁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远县山布惊垃圾填埋场内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餐厨垃圾处理量100t/d,分两期建设每期规模50t/d。一期工程拟于2017年12月正式投产;二期工程(含养殖车间、繁育中心、办公楼等)拟于2019年2月建设,12月投产。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所占比例约为15.1%

1、本项目主要水污染源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柘河。本项目位于平远县山布惊垃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垃圾填埋场拟设一条专用排污管道将处理后的渗滤液排入平远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可通过该管道排入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内进行深度处理。在接通平远县污水处理厂之前项目拟在厂区内设一个污水暂存池收集预处理后的污水,定期使用水槽车拉至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已经与平远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处理协议,外运污水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较严的要求。垃圾填埋场接入平远县污水处理厂的专用管道接通后,本项目污水可直接排入该管道,排入平远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柘河。

2、在严格执行各类防渗环保措施后,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到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

3、项目产生胡臭气选用吸附法及光催化氧化的技术结合处理后,NH3及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后排放。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处理系统的机械设备浆液输出泵、进料泵以及各类风机,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餐厨垃圾预处理等工序产生的玻璃、瓷器、塑料等杂质垃圾;黑水虻喂养产生的蛹壳、死成虫等;废水隔油处理产生的油渣等;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预处理工序除去的杂质垃圾经过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生产过程产生的蛹壳、死成虫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油脂由企业自行回收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气喷淋处理环节产生的碱性废液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6、本项目具有化学品泄漏、污水事故排放等潜在的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较为严重,本类企业造成事故风险的主要因素是人为因素,本项目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仓库与生产车间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项目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所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事故对周围的影响基本是可以接受的。

本次调查共发放单位调查问卷 6 份,收回 6 份,回收率 100%,个人调查问卷 64 份,收回 59 份,回收率 92.2%。83.3%单位都同意本项目的建设,16.7%单位不表态,55.12%的个人认为全力支持或有条件支持本项目的建设,42.38%的个人不表态,对项目建设为无所谓的态度,1.69%的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