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金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支瓷砖美缝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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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2万支瓷砖美缝剂项目 |
梅州市金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蕉华工业园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24.606944N,116.146667E,总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租赁梅州新汇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空置生产厂房开展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12万支瓷砖美缝剂。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5万元。 |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水,且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固定的设备制作固定颜色,因此无需对设备进行清洗,故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蕉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原辅材料在混合以及高速分散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高速分散机为全封闭式设备,大部分粉尘将以沉降形式继续存在于高速分散机中,并被产品带走,仅有少量外溢。粉尘产生量约为11.1kg/a,约10%即1.11kg/a外溢,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等措施,确保厂界粉尘排放浓度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高速分散搅拌以及灌装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由于本项目高速分散及灌装过程无需加热,在常温下进行,低于各组分的热分解温度,故生产过程中仅有极少量VOCs,产生量为13.48kg/a,拟通过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后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70~85dB(A)。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对噪声源采取适当减震、隔音、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废包装材料,均不属于危废。废包装桶产生量为2.8t/a,全部交由生产单位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2t/a,交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统一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