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环境保护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名单附后)获得环境保护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开始至2017年12月3日下午5:30止。如果对下列同志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反映,反映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受理电话:0753-21283090753-2260823
地址:梅江区新中路82号
梅江区彬芳大道南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9楼
附件:获得环境保护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现工作单位 |
1 |
侯东强 |
男 |
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2 |
刘志文 |
男 |
蕉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梅州市环境保护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