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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8-08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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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2500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2500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梅州市宏海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使用该公司现有项目(年产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000m2。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2500吨机械配件,产品主要为产品主要为挖掘机中行一架、行二架、回一架、回二架、底壳、马达壳、驱动盘、厨具配件、四二四星架等行走、旋转、外壳等部位的组成零配件。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于2018年1月接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现按要求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主要为中频感应电炉冷却用水,中频感应电炉冷却用水均为蒸发损耗,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蕉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金属粉尘:主要是钢材机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是金属颗粒物。产生量约237.65kg/a。建设单位拟在开料等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口排出。

中频感应电炉熔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烟尘产生量、产生浓度为1.25t/a、625mg/m3,建设单位拟在废气产生工位上安装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通过采用卧式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卧式旋风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5%以上,处理后烟尘排放量、排放浓度约0.0625t/a、31.25mg/m3,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抛丸粉尘:本项目抛丸粉尘产生量、产生浓度分别为25.2t/a、3000mg/m3,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排放浓度分别为0.252t/a、30mg/m3,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电炉、铸造生产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其等效声压级为80-95dB(A)。采取墙体隔声、绿化吸收和距离自然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1米处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砂:产生量约50t/a,收集后外售给建材厂;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50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物:产生量约0.2t/a,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收集粉尘:主要为金属粉尘和抛丸粉尘,产生量约25.162t/a,收集后外售给建材厂。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废机油罐:产生量约为0.01t/a;含油废抹布、手套:产生量约为0.01t/a。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