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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增补梅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的函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09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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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环评专家库,更好地发挥环评专家在环评技术评估、环评审批决策中的咨询参谋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环境管理决策的专业化、科学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和《梅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拟增补梅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评价、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固废处理、生态、水利水电、水文、农业、林业、交通、地质勘测、化工、建材、火电、电镀、酿造、资源环境、给排水等)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技术审查工作,能保证从事技术审查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入库专家的申报受理、审核、确定由我局负责。本次征集前已入库专家不需重新申报,仍为专家库成员。

(二)入库专家人选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可在梅州市环保局公众网http://www.mzepb.gov.cn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局,同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mzhjjszx@126.com邮箱。申请人属县(市、区)以下单位的,由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我局;申请人属市直或其他单位的,直接报送我局审核。

(四)经我局审查,确定增补入库专家名单,并在梅州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文浩 联系电话(传真):0753-2330653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附件:梅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3 月 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