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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宣传贯彻工作会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14 16:10: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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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组织梅江区、梅县区两区政府召开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宣传贯彻工作会,宣传贯彻市政府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呼吁广大市民关注自己身边的环境质量,从我做起保护大气环境。这次宣贯会的参加人员包括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和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等共约190人。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罗汝峰通报了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队长饶志勇介绍了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的有关情况,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原梅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梅州仲裁委员会委员范伟基律师就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解读。市政府副秘书长巫敏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和两区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省内排名第6。但在2019年2月5日(大年初一)当天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轻度污染,全省排名倒数第二。为保障梅州城区的空气质量,全面提升“世界客都·长寿梅州”和“美丽梅州·美好家园”的城市文明形象,市政府印发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约38平方公里,增加城北、城东、东山谷碧桂园、三角镇等地。

       为确保2020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再战再捷,梅江区、梅县区两区政府将持续加大对违反规定的打击力度,涉及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的镇、村(居)委会表示节前将安排专人负责、分片包干、入户宣传,节日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时段进行值守和巡查,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再迎一个“春节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