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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工作动态 推出十项措施支持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出十项措施支持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实施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4-24 14:48: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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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实施,旨在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以实实在在的十项措施,助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支持政策提出了十项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区域环境准入引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总量排放指标、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简化园区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试行豁免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为工业增量发展争取上级给予更有效支持。

  其中,在重点产业发展方面,我市将支持梅州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家火炬广东梅州电子电路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做优做强铜箔-印制线路板产业集群;支持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集聚地规划环评,科学测算各单元环境容量,核定排放总量指标,指导帮助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施提高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支持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新一代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园,助推广东盈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

  在简化环评编制内容方面,我市将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环评审批权限在市本级的园区建设项目实行环评编制内容简化。已开展区域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或扩建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可简化为编制环评报告表。报告表在环评编制阶段,免予开展网络平台信息公开、免予张贴征求意见公告,报告表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7个工作日)。

  在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方面,我市将加强行政和技术辅导,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将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列入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范畴。对于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的项目,实行领导挂联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审批时限也将大幅压缩,原则上报告书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报告书(表)的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同时挂网公示,打造环评审批“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