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姚铠滔主持,局在家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近期特别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安全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好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对有关工作抓好、抓牢,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消除安全生产次生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照市安委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二十项措施,结合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五一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风险分析评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适时开展风险会商研判,精准预警、提早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要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有限空间相关领域的安全检查等;要抓好汛期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在建重大(重点)监管项目等;同时,要对照《梅州市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对考核巡查组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