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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工作动态 中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04 09:59: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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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延伸巡察8个县级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巡察整改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推进会、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了中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成立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局副处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局机关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全局抽调10名干部作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联络协调和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研究制订《中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清单,并带头认领问题;针对四大方面36个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党组书记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带头整改、分工推进,责任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整改,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同时,在进行充分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局党组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干部对照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方向,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党组书记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全局上下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一是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及早动员部署。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深刻反思,深挖原因,议定整改措施。2023年9月11日,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在会上,专门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扛起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带头抓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过问重要问题,要求局整改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分局、科室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整改重点难点事项,并主动与第三巡察组就有关整改工作进行对接沟通;建立分管领导督办、牵头部门统筹、责任部门落实、纪检机构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局党组成员、副处以上干部到挂钩的分局督促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带头自我反思,强化作风建设。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经过集中整改,目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6个问题整改已完成31个,基本完成2个,还有3个正在进一步推进整改中,共建立健全26项制度方案等,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坚持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有差距

  1. 对“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未达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在出现了水质超标情况期间,我局坚持每日将重点断面水质情况通报相关县(市、区),每月通报国家采测分离月度监测评价结果,对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及时发出提醒函并开展现场督导,指导和督促属地政府重点抓好考核断面达标攻坚。二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日常督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召开会议专题研判;落实局领导挂点机制,开展现场督导指导。三是结合水质攻坚推进情况,与属地政府深入分析目前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要求强化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四是会同市住建、农业农村和水务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现场蹲点督导,重点跟进核查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经过全力攻坚,2023年1—12月,16个省考(含8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达到省下达工作目标要求;全市30个市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达到年度优良率96.7%的目标要求。

  2. 对“部分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统筹县级分局组织做好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问题水源地加密监测,及时通报水质情况。二是督促指导近年超标点位较多的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和大埔县加快推进铁、锰本底值影响分析研究,目前均已提交了本底值调查报告;同时督促超标点位较少或其他项目超标的梅县区、蕉岭县和平远县加强保护区巡查,做好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养管控,并强化自来水厂制水工序管控,以确保水厂出水水质达标。三是印发《关于公布梅州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2023年)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水源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四是印发实施《梅州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梅市府办函〔2023〕60号),督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水源地“划、立、治”查漏补缺,着力解决农村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目前,根据2023年第四季度监测数据,全市纳入省“千吨万人”监测清单的71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3. 对“未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排查环境监管职责,整治工作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丰顺县和五华县等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目前已完成技术报告等编制,并于2023年10月31日按程序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技术审查,11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到现场开展调研,初步同意我市优化调整方案,12月6—8日召开省技术评审会,现已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技术报告并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目前已提请市政府报省政府进行审批。二是加快推进韩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强化调度通报,对整治进展滞后的及时通报提醒属地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整治力度,2021年省级排查发现的涉及我市韩江干流疑似违规违法排污口36个,现均已完成整改。三是11月6日制定并印发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图斑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完成。同时,兴宁、丰顺、五华分局依据市局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截至2023年12月底,7个图斑问题中涉及兴宁市的2个图斑经进一步核实确定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余5个图斑所涉企业已停产或关闭。

  4. 对“养殖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引起的水污染监督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于2023年11月13日印发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场环保整治工作方案》,对13份检察建议书共涉及的19家畜禽、水产养殖场开展了整治行动,已清退14家,其余5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部分填埋场较落后的填埋防渗和渗滤液污水处理工艺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为住建部门,我局通过沟通协调,于2023年11月8日印发了《关于邀请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生活垃圾填埋场部门联合抽查的函》,近期已联合市住建部门对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抽查。同时,我局针对蕉岭县、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问题,已督促住建部门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加快整改。三是2023年6月6日印发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辖区内7家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四是2023年11月9日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分局对全市165家生活垃圾转运站开展了整治行动,发现27家存在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3家,正在整改4家,现正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尽快落实完成整改。五是针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依法查处被省审计厅发现的相关案件线索,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和梅县分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核查小组,并协调梅县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核查。目前有关案件已经依法查处到位。

  (二)净土保卫战攻坚治理不到位

  5. 对“督促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印发实施《梅州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化、优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工作流程,加快解决历史存量地块补充调查工作。二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关于加快开展历史存量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催办历史存量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函》,多次通报进展并开展督导,组织专家现场帮扶,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大整改力度,并举一反三抓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三是多次组织召开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调会和督导会,进一步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69宗地块中,经会同相关县(区)再次核实,梅江区3宗地块按规定不需开展调查、丰顺县1宗地块未完成供地手续,剩余的65宗地块经多次督促后均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正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加大督促力度,并指导各县(市、区)持续抓好“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6. 对“整治违法倾倒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已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充分利用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且建立与公安、司法、法院、自然资源等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3年4月以来,涉固体废物的案件共立案11宗,拟处罚金额122.065万元,拟向公安移送案件7宗。目前,已结案3宗,实际处罚金额38.25万元,没收废机油350斤,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宗,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人。二是大埔分局分别与大埔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政府垫支应急处置费用追诉执行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联系,由政府垫支应急处置费89.34万元,并于2022年11月14日移送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立案处理。目前,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追诉执行政府垫支应急处置费44875.97元,还剩余848524.03元未追诉执行到位。经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恢复执行。因追诉主体责任单位为大埔县人民法院,我局已要求大埔分局尽力沟通协助,执法监督科继续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三)行政许可把关不严格,执行不到位

  7. 对“核发排污许可证不规范、不完整”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排污许可管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以市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各核发单位等为成员单位的整改专责小组,由巡察整改专责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研判。二是2023年10月13日,市局抽取全市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和典型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30家,由各核发部门派出核发人员,进行交叉审查,对审查发现的109个问题逐一分类整改,重大问题已整改完毕,一般问题待换证时统一修改。三是2023年10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排污许可质量提升会,各核发单位分管领导在会上进行排污许可发证经验交流,梳理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由市局分管领导作提升发证质量、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工作部署讲话。四是要求各核发单位对所有排污许可证进行自查全覆盖,对照《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以及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类型,各核发部门制订自查全覆盖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人员对所有排污许可证进行全覆盖自查,举一反三,落实发现问题整改。五是国家抽查的9家企业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2023年11月8日对相关核发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分析原因,避免再发生类似问题。六是对国家和省厅审核反馈的问题清单迅速核实并整改。结合本年度质量审核任务,加大对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根据市级抽查审核和各地自审结果建立整改台账。本年度市级抽查244家企业,其中存在问题44家,已整改完成44家。七是督促各核发单位加强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核发技术规范等学习,组织开展我市排污许可证常见质量问题分析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排污许可核发相关培训,提高核发部门人员业务能力。八是2023年11月20日前各核发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实施联查联审,规范发证流程,印发了实施联合审查制度,并提交市局备案。各核发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对不符合审批流程、违规发放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九是纳入生态环境责任考核重要指标。继续将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责任考核指标,增大分值权重(6分),推动排污许可质量提升。

  8. 对“发证后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印发《梅州市2023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专项督导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专项督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对梅县分局发出《提醒函》,要求加强对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情况开展检查,复核问题整改情况,目前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我局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梅州市2023年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题培训会,切实提升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水平和执行报告质量。四是根据《梅州市2023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督促分局对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把关,并将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情况报市局复核;根据历年执行报告年报委托审核情况,将屡次发现工作质量较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各分局,确保审核质量。

  9. 对“环评质量监管机制不健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较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就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复核发现的问题根据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记分并记入其诚信档案。整改方案实施以来,根据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结果和法规部门的处理决定,我局对1家环评单位和1位环评工程实施失信记分,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委托技术中心邀请省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过程中,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评估工作质量。整改方案印发以来,共受理了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均已委托技术中心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抽取并邀请省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把关。三是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编制规范性要求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或提出补正要求;对环评文件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环评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一律不予批准,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住所在梅州市的环评单位实施不定期检查,重点对环评单位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环评工程师在岗情况等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则要求环评单位立行立改,规范环评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召开“山东锦华案”警示教育会,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及各分局分管环评审批负责同志和业务主要负责同志,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共4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加强我市环评质量监管,深刻汲取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四是结合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向全市各环评审批单位传达学习全省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会议精神,要求审批部门要杜绝违规审批、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并强调要将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方面的精神传达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经审批的项目建成运行后造成严重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的,对环评审批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将予以追责。五是市局及各分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市局印发《梅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梅江分局印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兴宁分局整理形成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图》《网上备案操作流程图》《环评受理材料清单内部审核表》《规划政策清单内部审核表》等系列操作流程;梅县分局、大埔分局对报告书或涉及较敏感复杂的报告表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查;平远分局、蕉岭分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编制规范性要求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或提出补正要求;五华分局落实编制人员的责任,形成可追溯的编制工作责任制;丰顺分局充实和调整了环评文件技术审查小组人员队伍。

  (四)项目建设存在不足

  10. 对“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巡察反馈此问题后,梅江分局于9月28日下午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并研究部署整改措施。二是关于“建设内容与立项批复不一致,未经审批增加一层办公用房”问题,经与发改部门沟通,因发改批复外的建设内容预算不超过100万元,无需办理立项手续,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为此,梅江分局党组经研究,针对已完成的建设内容与设计单位签订了合同,并委托第三方对预算进行了审核。三是关于“第三次付工程款基数按发改批复价而非中标合同价,多计2.21万元”问题,经自查,梅江分局报账金额主要是依据承建方提交的《工程价款付款证书》,在第三次提交时,承建方工作人员疏忽,采用发改批复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金额,该局在收到材料后没有重新核实,造成了第三次进度款的支付出现多付2.21万元的情况。承建方对此已于2023年7月4日提供了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进行认定,下来,梅江分局将按财审中心核定造价,核减已支付金额后支付剩余款项。

  11. 对“项目效果未达立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对“无废梅州”小程序的版面进行优化升级,更新界面图文和优化版面,更新模块、对应内容信息和资讯,新增查看固废及环保相关视频功能,新增“固体废物管理”板块,可获取固废平台相关网址信息、操作说明、系统填报指引等。二是对优化升级后的“无废梅州”小程序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台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在各自主管行业领域范围内推广宣传使用“无废梅州”小程序。四是制定印发《梅州市“无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度》,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小程序的宣传内容,推动落实宣传工作。

  (五)执法监督指导不力

  12. 对“执法监督处罚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分别于7月5日、11月6日印发了《梅州市2023年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梅州市2023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专项督导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专项督导,非现场核查持证企业230家(按100%抽取),现场检查持证企业42家。2023年共立案查处涉及排污许可类环境违法案件6件,处罚金额39万元。二是组织各分局开展了执法卷宗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形成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自查自纠工作说明》;目前能够整改的5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下来将严格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吸取教训,绝不再犯类似问题。三是2023年11月16日邀请省厅执法专家为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与信访调处相关业务培训,并通过定期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法治讲堂培训活动,加强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能力,目前已举办至第八期。四是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五是2023年7月至10月,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宗。我局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排除干扰,绝不手软,切实依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以“零容忍”“敢碰硬”的态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3. 对“执法案件文书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各分局开展了执法卷宗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形成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自查自纠工作说明》,目前能够整改的5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下来将严格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吸取教训,绝不再犯类似问题。二是2023年11月16日邀请省厅执法专家为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与信访调处相关业务培训,并通过每月定期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法治讲堂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能力,目前已举办至第八期。

  (六)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和水平亟需提升

  14. 对“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和水平亟需提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各县监测站及时招聘充实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各县监测站2022年新增招聘8人,2023年新增招聘10人。二是做好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谋划,新增应急监测和扩项监测仪器设备,2023年争取省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用于各县级监测站购置急需监测仪器设备,并分配部分资金给各县级监测站作为日常监测业务经费。同时,积极谋划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已入省级专项资金库。三是各县级监测站结合自身条件,积极申请增加其他领域监测项目,2023年申请新增扩(变更)项目参数31个;逐步减少委托第三方监测业务。四是加强对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2023年7月12日,组织各县监测站业务人员参加粤东片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培训会,7月28日参加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8月2日参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计划培训,9月21日参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系统培训,12月29日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业务培训。同时,会同梅州监测站针对计量认证新评审准则、复评审准备等质量监督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组织各县站业务骨干共71人开展监测业务综合能力培训班。

  (七)以科技手段助力生态环保执法方面存在差距

  15. 对“以科技手段助力生态环保执法方面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环境执法装备使用培训会”,并先后在“2022年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2022年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20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等活动中将无人机的使用纳入考核内容。二是组织各分局执法人员共9人于2023年11月22日至24日参加无人机驾驶证的培训和考核,我局目前共有11名执法人员申领了无人机驾驶证。近期在畜禽养殖、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及“绿盾”行动等专项检查中,均使用了无人机辅助执法。我局将持续提高无人机在执法过程中的使用率,切实以科技手段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6.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进一步深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通报检查机制,开展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加强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融入党建工作、环境宣教、“无废城市”创建、执法普法、环境信访案件调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共推进。

  第二方面问题: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内控制度不够完善

  (一)环境污染举报集中,保障群众幸福感有差距

  17. 对“信访投诉居高不下,近三年各类信访投诉共13200宗”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信访答复件不够准确的问题,我局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对环评审批业务的学习,对现场难以把握的事项,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理制度,确保信访答复更加严谨规范。二是每季度编写信访综报,加强对各分局关于环境信访案件办理的监督指导。三是邀请省厅专家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与信访调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工作人员水平,提高全市环境信访案件的调处能力,加大对重点重复投诉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于2023年9月中旬制定并印发实施了市局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力求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7至10月,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信访案件462宗,与去年同比下降11.32%。

  (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差距

  18. 对“干部考核管理存在盲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落实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规定,对个别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不合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强对各分局干部考核管理的业务指导,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各县(市、区)分局人事干部开展干部考核相关法规条例学习。三是要求各分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局报告干部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分局加强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相关派驻机构监督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

  19. 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出台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3年度党建、党廉工作要点,落实落细管党治党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组织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2023年8—9月,在局机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和纪律规矩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从内心深处自觉抵制腐败诱惑。四是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干部进行警诫谈话。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实施党建赋能工程,深入推进南粤党员铸魂工程、先锋工程、提质工程,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20. 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对实施招投标事项的“三重一大”决策情况进行说明,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二是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讨论招标代理事项时,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后续事项均须上会进行研究。三是督促五华、梅县等分局党组参照市局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研究事项需列支金额后,后续进度款项支出也要经党组会研究。四是督促指导各分局完善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现各分局均对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完善。五是由市局和各分局的局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就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要求。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1. 对“经费支出审查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结合项目工作推进实际,科学合理安排专家评审会召开时间;评审专家严格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计算酬劳,规范发放专家评审工作费用。二是修订完善了《梅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3年)》,加强我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范专家行为。三是制定和完善了一套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各项经费收支管理。四是各分局均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依照财政制度列支“三公”经费,实行事前审批制度,规范差旅费和误餐费的审核发放和领取。五是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及资金使用部门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六是由市局和各分局的局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审查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

  22. 对“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我局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各分局开展了20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务人员及资金使用部门的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研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考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与用途,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四是由市局和各分局的局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查经费支出,严格管理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23. 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对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百侯镇曲滩坑口宜洋坪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工程)采购和招投标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查,经查实,该项目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范,资料齐全。二是由市局分管领导对大埔分局责任人就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杜绝此类情况再出现。由大埔分局的局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24. 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市局本级已新申请一个会计经办岗,由该岗位制单后提交会计审核岗进行审核和记账,并生成完整的记账凭证。二是研究制定了网银管理办法,保证单位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市局机关和各分局已对会计凭证进行查缺补漏。四是市局机关和各分局已对外包合同进行了梳理检查,确保不出现主责主业违规外包问题。梅江、大埔分局对涉主责主业外包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五是由市局分管领导对大埔分局责任人就涉主责主业外包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杜绝此类情况再出现。六是由市局和各分局的局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严把关财务审核,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水平。

  25. 对“处理往来挂账不合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已于9月18日发函提请梅江区、兴宁市、蕉岭县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做好往来挂账问题的清理结算工作。梅江区、兴宁市、蕉岭县人民政府已就“往来挂账”问题组织分析研判,理清债权债务,提出了清理意见,收集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并作出说明。目前,三个分局的往来挂账”问题已按程序依法依规完成了整改。二是由市局分管领导对梅江、兴宁、蕉岭分局责任人就“往来挂账”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杜绝此类情况再出现。三是市局各科室、单位及各县(市、区)分局对已经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按程序进行资产调配,建立和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等信息,做到每笔固定资产都有明确的登记记录,确保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市局分管领导就实物账盘点登记不规范问题对办公室负责同志开展了谈话提醒,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针对大埔分局固定资产管理不当问题,经大埔分局申报,大埔县财政局批准同意进行资产核销。针对清产核资发现的问题,该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整了财务岗位人员,同时落实专人抓好整改落实。市局分管领导对大埔分局责任人就固定资产管理不当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杜绝此类情况再出现。

  26. 对“现金管理不合规,工会账务处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平远分局已进行立行立改,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按规范使用现金。二是丰顺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自经费上划市管理后已规范余额账户取现行为。三是市局领导对五华分局就借款未入账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五华分局立行立改,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四是市局和各分局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18〕5号)、《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粤工总〔2018〕5号)要求,已规范工会慰问金、慰问品的发放和领取,对慰问金和慰问品采取实名制发放,并实名签收。五是各分局已按要求完善本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六是由市局和各分局的局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以律己、认真履职,杜绝财务风险。

  第三方面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短板

  (一)局领导分工没有根据局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

  27. 对“局领导分工没有根据局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我局分别于2023年5月和2023年9月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并印发局领导分工调整通知。

  (二)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28. 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第三支部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要求各党员同志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第三支部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支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内容,并举一反三,查摆存在问题,规范下一步工作。

  29. 对“支委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第一支部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对相关党规党纪学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举一反三,做到长期坚持。二是第二支部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支委会,对换届相关笔记等档案资料记录整理和审核人员予以批评,剖析原因,并加强相关条例制度学习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第二支部于2023年9月21日认真对支部笔记等档案材料开展全面自查,2023年10月30日在支部会议上通报存在问题,要求规范支部各项会议记录。四是中共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支部(原第四支部)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支委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支部委员会选举等相关条例制度,并进行深入探讨交流。针对2022年10月9日党员大会会议流程进行反思,强化程序意识,并对记录人员开展批评、责令其检讨并加强学习。五是机关党委在2023年10月对第一、第二支部,11月对第三、第四支部的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30. 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第二支部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第三支部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要求各党员同志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三是第三支部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支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内容,并举一反三,查摆存在问题,规范下一步工作。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短板

  31. 对“干部选拔任用统筹谋划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相关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重新调查,经核查,该干部提任过程严格做到了程序依法依规、规范完备。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会上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就“干部选拔任用统筹谋划不足”问题进行检视。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统筹谋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担当实干、群众公认等原则,不搞平衡照顾、不搞论资排辈。四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做好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工作。五是发出通知要求各分局进一步做好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逐步配齐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2. 对“人选资格条件设置不准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加强了对有关组织人事政策规定的学习,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把好人选资格关,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名单。

  33. 对“对垂管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不到位,各分局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事工作座谈会,专题学习选人用人等相关法规条例并进行交流讨论,要求把学习选人用人等相关法规条例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抓紧抓实,切实做到熟悉业务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分局选人用人工作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各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各分局切实做到了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履行了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督促要求各县(市、区)分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全面掌握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认真做好考察谈话记录。

  34. 对“纪实、文书材料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事工作座谈会,专题学习选人用人、档案管理等相关法规条例并进行交流讨论,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规范意识,把学习选人用人、档案管理等相关法规条例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抓紧抓实,切实做到熟悉业务工作,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做好选任原始材料整理和保存工作,强化归档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将部分缺失的纪实材料进行归档。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时间要求、规范考察材料撰写工作和局党组研究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选配了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对已发现的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对本单位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自查。

  第四方面问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有差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七届市委常规巡察反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问题23个,整改完成率91.3%。剩余2个整改不到位问题

  35. 对“‘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问题中涉及梅州城区出现臭味扰民的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未彻底整改完成”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切实落实问题整改。二是向梅江分局发出《提醒函》,要求压实东升工业园区所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三是会同梅江分局进一步加强园区执法监管力度,对偷排废气、废水的行为从严处罚,安排执法值班人员常驻园区,加强日常监察,定期对园区及周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等。四是积极开展群众工作,于2023年10月组织执法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对恒大二期小区群众和物业人员进行了走访,了解园区废气扰民投诉情况,11月对东升工业园区内的涉气企业开展夜查和废气监测工作,并于11月24日召开了园区周边小区业主代表座谈会。五是帮扶企业强化环保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开展末端大气污染物二次治理,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排放量。

  36. 对“‘环保执法力度偏软,不敢碰硬’问题仍然存在。本轮巡察仍发现该局对“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未依规依法处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对各分局现场执法监督的管理工作。并通过定期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法治讲堂培训活动,加大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能力。目前已举办至第八期。二是组织召开了专题研究执法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分局今年以来的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市局要求对涉及“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未依法依规处罚的相关分局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对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双罚”的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将把相关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坚决杜绝,下不为例。五是2023年7月至10月,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宗。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排除干扰,绝不手软,切实依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以“零容忍”“敢碰硬”的态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252743;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电子邮箱:mzssthjj@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