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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5批2021年9月7日)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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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5批2021年9月7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07 17:20: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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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GD202108310081

梅州市天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2MA54NGJD6D),法定代表人陈永贵,超标排放恶臭废气,多次向梅州市环保局投诉都没有处理;原有土地应该是国有的复耕地,擅自建设厂房;生产的废料就地填埋;通过埋地的暗管偷排污水,沿着厂房对面路边的沙地可以找到水泥管排放口(直径10多厘米),曾经毒死附近鱼塘的鱼;当地环保局曾经来监测,但是没有答复是否超标;开挖半座山体。

梅江区

大气,水,生态,土壤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梅州市天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杨文村,该公司用地原使用者为广东省梅县矿务局谢田煤矿,2000年4月12日广东省梅县矿务局将用地转让给温文涛,2012年6月18日,温文涛将该用地转让给梅州市天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永贵。

经查:1、关于“超标排放恶臭废气”问题,该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了环评审批(梅区环建函〔2020〕70号)及国家排污许可证,开展了环保自主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均配套有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均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处理设施正常运作,厂区周边未闻到刺激性气味。厂区内污水池未完全围蔽,导致污水池周围有轻微刺激性气味。

2、关于“多次向梅州市环保局投诉都没有处理”问题,经查证,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仅于2021年2月4日收到1宗来电投诉,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转属地梅江区负责处理并指导督办。梅江区当天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周边地表水环境异常情况。

3、关于“原有土地应该是国有的复耕地,擅自建设厂房”问题。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定,该公司经营范围内为非林用地。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定,该公司现有厂房未占用耕地。2020年6月曾发现温文涛(原土地使用者)擅自占用该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的耕地进行搭建厂房,已责令当事人拆除违建厂房,2020年11月拆除完毕。

4、关于“生产的废料就地填埋”问题。该公司生产程序是收集塑料废品进行破碎,再对破碎物进行冷却处理,最后生产出塑料颗粒进行销售;生产过程中不再产生其他生产废料。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暂未发现生产废料就地填埋情况。

5、关于“通过埋地的暗管偷排污水,沿着厂房对面路边的沙地可以找到水泥管排放口(直径10多厘米),曾经毒死附近鱼塘的鱼”问题。经排查,该公司厂区外围墙有5条白色塑料管道,其中2条为电线电缆管、1条雨水管、2条化粪池生活废水管;厂房对面路边山坡斜坡山林沙地有1条白色塑料管,为化粪池生活废水排放管道,未发现反映的水泥管道排放口。现场检查发现,化粪池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内的山林沙地,暂未发现偷排行为,但存在生产废水管道标识不完善、清洗破碎车间有少量废水跑、冒、滴、漏等问题。关于反映的“曾经毒死附近鱼塘的鱼,当地环保局曾经来监测,但是没有答复是否超标”问题,经调查,2020年12月村民曾直接向城北镇政府反映死鱼问题,城北镇政府接报后迅速与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联系,执法人员及监测人员到现场后,未发现鱼塘内有死鱼,监测人员对鱼塘水进行取样分析,因无对应标准,无法判断是否对鱼塘养鱼存在影响;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鱼塘为公司产权,非村民所有。

6、关于“开挖半座山体”问题。经现场初步调查,梅州市天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有开挖山体行为,实为梅州市梅江区国兴煤矸石加工经营部在原谢田煤矿矿区废弃煤矿石堆放区捡用煤矸石,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检查发现有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

梅江区高度重视,由副区长罗涤权为包案责任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市、区领导陈金銮、钟秀堂、魏婷、钟建兵、罗涤权多次到现场分析研判案件,督促指导案件办理;副区长罗涤权第一时间组织城北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等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1、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对污水池进行完全围蔽,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对各类废气进行了日夜间布点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2、针对企业存在固废台账不完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完善固废管理台账。3、现场责令该公司对废水管道标识不完善等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废水管道已张贴相关标识,清洗破碎机传输带采取了加装围挡措施,已完成了相关整改。9月2日,监测人员对该公司门口的生活废水及树林下面的鱼塘和小溪水进行采样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报告做进一步调查处理。4、针对废弃煤矿石堆放区扬尘现象,已责令梅州市梅江区国兴煤矸石加工经营部完善喷淋除尘设施,并要求其停产进行整改完善。

未办结

2

D2GD202108310071

富荣有限公司把投诉者家的山地推翻,原来合同上是说种植树木,现在用于国防基地,没有经过主人同意,非法用山地,推掉山地,破坏生态。

兴宁市

生态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广东富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主要经营生态种植综合开发。投诉案件反映的山林位于官亭村务坑,原是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开垦种植的桉树林,富荣公司于2014年9月9日从威华公司转租山地用于种植果树、樟树,面积为508亩,转租期限为19年(即自2015年至2034年)。富荣公司在官亭村云山谷流转山体种植农特产品1000多亩,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基地。案件投诉的“国防基地”是富荣公司作为农用生产设施的用房和用地,其中员工宿舍150平方米,门坪300平方米,于2019年6月前建成后一直保持现状,门坪用于堆放农资和采摘期临时堆放农产品,门坪旁边山地有部分裸露。建设用地手续已于2021年6月向相关部门申报,用地手续正在完善中。

部分属实

责令富荣公司在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之前停止建设行为,并且对门坪旁边的裸露山地限期复绿,并加强复绿植被的管护。

未办结

3

D2GD202108310070

共产党员陈文在他自己家非法养猪,养了好多年,猪的排泄物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农田,直接影响周围的生态环境,周边农田没办法耕种,把农田灌溉的水沟毁掉了。

五华县

水,土壤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案件所述地点为河东镇布头村葵坑队。经调查发现:1、陈文于2019年5月在其家旁边进行养殖,栏舍占地约60平方米,存栏生猪28头,养猪场只有简易化粪池处理粪污,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2、陈文家附近有农田,农田已撂荒十多年且长满了杂草,陈文家的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过化粪池后排放到附近农田边的沟渠,没有直接排放到农田中。

部分属实

接到交办案件后,五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包案县领导组织河东镇政府第一时间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处。河东镇责令陈文立行立改,签订了《退出养殖畜禽协议书》,要求陈文立即停止养殖行为,限于9月7日前自行清理存栏的28头生猪,并关闭养殖场。9月3日上午,河东镇再次到现场督查,发现存栏的生猪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养猪场已清洗干净,污染问题得到解决。该案经相关部门联合核实调处,达到结案要求。

已办结

4

D2GD202108310059

举报宋国平与其兄弟非法侵占和破坏农田耕地、生态林地,并且污染水源,改变生态公益林用途,违法搭建水泥房,建设养鸡厂,进行非法牟利。举报当地径南镇林业站、国土所、森林公安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至今处理无果。

兴宁市

水,生态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发现:

1、案件反映的养鸡场位于径南镇白石村新塘里,鸡舍占地800平方左右,是由宋霏霏在原约120平方的老屋用地基础上,拓荒山地建成后,转租给其兄弟宋国平经营,进行农业养殖。经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核实,搭建养鸡场的土地为商品林地,非生态公益林,未占用农田耕地。鸡场周边部分拓荒的未利用土地(约150平方米)此前已进行复绿,但由于管护问题造成部分植被未成活。该鸡场的日常管理采用干清粪处理的模式,养殖过程中采用谷壳铺垫地面进行养殖,铺垫谷壳连同鸡粪打包清理作为肥料售卖,三天一清,即清即走,鸡舍清栏采取雾化消毒,建设有雨污分流水沟,现场未发现堆积鸡粪的行为,未发现污水外排和污染水源的情况。投诉搭建的水泥房是鸡舍管理的生产性临时看护用房,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手续。

2、关于投诉“径南镇林业站、国土所、森林公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问题。经查,2020年12月4日,兴宁市林业局会同径南镇林业部门已对宋霏霏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责令该养鸡场依法完善搭建水泥房的用地手续,对鸡舍旁边部分拓荒的裸露林地限期复绿,并加强复绿植被的管护。

未办结

5

D2GD202108310017

1.潘田的南嶂水库,政府包租给私人养鱼,破坏水资源,水库报废;2.华厅村温室鸡苗孵化厂和田背塘有个养猪场(养殖1000多只),废水排污到北溪,臭味熏天;3.松柏村里的铺前村建设大棚菜的时候,挖断了北溪,但是现在大棚菜没有经营,直接养猪,没有经审批,把铺前的水源截断,绿植被挖掉,破坏植被。4.潘田的田头有个搅拌站(无证经营,做了两三年),挖山填地,粉尘滚滚。

丰顺县

水,大气,生态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发现:

1、南嶂水库(华亭水库)于2011年由潘田镇人民政府租给丰顺县海洲家庭农场从事养殖、种植使用。水库不在丰顺县已划定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限养区(限养区不禁止养鱼,但限养区域内水产养殖业以保水生态型增殖渔业为主)。存在问题:现场发现有投料设备和饲料。

2、华厅村温氏鸡苗孵化厂(丰顺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潘田种鸡场)办理有营业执照,通过了环评审批、验收,取得了排污登记手续。现场核查,暂未发现种鸡场废水排入北溪现象。存在问题:一是员工生活区垃圾池存在焚烧迹象;二是员工生活区三级化粪池处管道破裂,有少量污水渗漏到周边。

田背塘养猪场(斌光养殖场)通过了环保备案并取得了排污登记手续,现场核查,暂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北溪。存在问题:二级氧化塘和蓄污池未遮盖,会造成气味散发,存在下雨导致污水满溢的隐患。

3、松柏村铺前大棚(潘田镇松柏村现代农业大棚种植基地)属于松柏村集体所有,建有8条蔬菜大棚,承包给梅州市丰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目前这8条蔬菜大棚暂未种植蔬菜,也未开展养猪或其他经营性活动。距大棚种植基地约100米有一座猪舍,存栏有20多头肉猪,猪舍配套有沼气池和化粪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和化粪池处理。存在问题:原有荒废水沟于前期大棚建设施工时被填埋,周边部分植被破坏。

4、搅拌厂(丰顺县长茂升建材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通过了发改部门立项和环保审批手续,目前用地手续正在完善中。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尚未建成投产,规划生产区域尚未进行硬底化,存在地面和道路扬尘隐患。前期搅拌站存在推填土行为(该地原为崩岗,地类为裸地,涉及乔木林地3.91亩),已被潘田镇叫停并整改到位,目前搅拌站没有进行施工建设等作业。

部分属实

1、华亭水库养鱼:要求该养殖场严格按照限养区养殖规定进行养殖,截至9月3日,负责人已自行拆除投料设备并清运饲料,增氧机已拆除)。对水库排洪口进行取样,水质目前已送检测,下一步将针对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温氏鸡苗孵化厂(丰顺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潘田种鸡场):(1)垃圾池杂物已清空并保证不再焚烧,今后将规范垃圾堆放并定期清理;(2)潘田镇政府于9月2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种鸡场做好员工生活区三级化粪池破裂管道整改工作(种鸡场于9月3日已完成整改工作)。(3)要求该种鸡场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不发生漏排现象,做好治污设施运行和各类养殖台账。

田背塘养猪场(斌光养殖场):(1)潘田镇政府于9月2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立即遮盖露天的二级氧化塘和蓄污池,不得向灌溉水渠排放养殖废水,确保养殖废水按要求达到100%灌溉(养殖场于9月4日完成了整改);(2)要求养殖场要加强治污设施检查和维护,完善养殖档案。

3、责令潘田镇松柏村现代农业大棚种植基地对被填埋的水沟进行疏通,维持水沟原有功能。

4、搅拌厂(丰顺县长茂升建材有限公司):(1)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2)要求采取增加洒水作业频次等有效方式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在完善环保、用地等合法手续前不得擅自施工或投入生产。

未办结

6

D2GD202108310012

投诉反映梅州市水口镇红色文化旅游公司进行旅游开发项目的时候,违法占用农田近百亩,开山挖林;施工扬尘大。

兴宁市

生态,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项目位于兴宁市水口镇前锋村大湖福,为肇庆祥隆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兴宁市水口镇前锋红色文化旅游体验基地项目,2019年11月列为梅州市重点工程。经核实,项目建设占用农田34.42亩,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经林业部门核实,因项目建设,被改变用途的林地为一般公益林,共2.75亩,其中0.67亩的林业生产条件已破坏,2.08亩的林业生产条件未破坏。此外,项目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7.29亩已完成调规,仍有部分土地正在办理调规手续。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现场未发现“施工扬尘”的问题,扬尘问题主要是由过往车辆经过公共道路引起,并非项目施工造成。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日,水口镇发出《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梅兴水通字〔2021〕3001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梅兴水府责改〔2021〕 3001号),对肇庆祥隆投资有限公司破坏2.75亩林地的行为,作出罚款1.22万元的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完善林地报批手续。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