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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0批2021年9月12日)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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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0批2021年9月12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12 19:29: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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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9050123

反映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高锰酸钠填埋。多次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要求对航鑫公司的高锰酸钠废渣进行属性判定,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回复:高锰酸钠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歪曲事实。

梅县区

土壤

该案件与第9批5号(受理编号:X2GD202109040120)重复。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位于松口镇寺坑村,高锰酸钾、高锰酸钠生产线2016年2月前已停止生产,现生产厂房已拆除,目前处于围蔽闲置状态。该厂已搬迁至梅县区白渡镇梅州坑危险化学品专区。老厂区关停后,厂区存放的固体废物包括二氧化锰渣、苛化渣和氟硅酸钾渣(约3000吨)运至松口镇铜琶村四脚凉亭堆渣场堆放,并在堆渣场封场后开展了环境修复工作,2020年7月8日通过了环境综合整治和修复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验收。2019年7月,该公司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委托有资质机构对老厂区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2020年1月和2021年5月该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分别对氟硅酸钾渣、锰渣和苛化渣做了检测,结果三种废物样品中六价铬、汞、砷、镍、铅、镉、钠、钾等29个检测项目均未超标。

投诉者曾多次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固废问题。该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项目环评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多次答复高锰酸钠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梅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专项调查时,对该厂区地块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部分属实

目前,老厂区地块已列入污染地块名录,按相关规定采取设立警示标志等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解决氟硅酸钾渣的处置问题,该公司对氟硅酸钾渣拟作为原材料生产氟化钾、氟化钠产品,项目已立项,正在开展环评、安评、能评及设计工作,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

下一步,将加强松口镇铜琶村四脚凉亭堆渣场修复场地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氟硅酸钾渣作为原材料生产氟化钾、氟化钠项目的建设,严格按污染地块管理要求做好老厂区管控,确保环境安全。

阶段性办结


2

D2GD202109050078

反映新步镇矮车村有一家牛蛙养殖场,占地约100亩,该养殖场污水直排,臭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蕉岭县

水,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接到信访举报后立即组织了调查核实。经查,此前8月初,新铺镇在日常巡查中已发现有部分汕头籍养殖户在新铺镇矮车村偷养牛蛙情况,面积约40亩,养殖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掌握情况后新铺镇政府已部署并开展了整治工作,将在9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部分

属实

蕉岭县正在大力组织矮车村牛蛙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20亩。蕉岭县将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牛蛙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确保至本月底前将全面整治完毕,拆除养殖设备,坚决遏制牛蛙养殖行为。

未办结

3

X2GD202109050082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西山村集体土地被魏某军倾倒含毒污泥,打了好几次官司还没能解决,希望政府严查,给村民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五华县

土壤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案件所述地点为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西山下的弃土场。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新堆填弃土及倾倒含毒污泥。

该弃土场是五华县2017年78项重点项目之一,用于填埋土方和石方,不填埋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目的是解决五华县城及琴江新城建筑弃土堆放问题。

 该项目投资主体为梅州市楚享睿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文件,有营业执照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有环评批复意见。该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2018年12月开始断续收纳建筑弃土。后因弃土场一期存在的环山排洪沟不完善、未安装导排水管、无沉淀池及进场道路扬尘污染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要求该公司停止纳土并开展整改。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该弃土场堆填的土壤进行毒性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不含毒性。2021年3月西山弃土场工程项目完成整改,但因与群众发生土地纠纷,自2020年11月10日被叫停至今仍未再纳土堆填。

部分属实

五华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7月8日在弃土场沉淀池、沉淀池后小溪、沉淀池后小溪与鱼塘交汇处、弃土场潮牛坑集汇处等四处点位取水化验,结果均符合水质标准。横陂镇政府曾多次对西山弃土场利益双方开展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投诉人因与西山弃土场存在土地纠纷正在走司法程序。该案经相关部门联合核实调处,达到结案要求。

已办结

4

D2GD202109050065

反映丰顺县佳裕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榕江北河河流里面,固废放在石桥头桥底下,露天焚烧。

丰顺县

水,土壤,

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丰顺县针对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地址进行实地调查,石桥村没有反映的“丰顺县佳裕电子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汤坑镇政府等相关工作人员到石桥头桥底下及周边北河支流沿岸进行了排查,也没有发现固废焚烧的痕迹。因了解到汤西镇尖笔村靠近汤坑镇石桥村,尖笔村的音译与投诉反映的地址“汤坑镇石桥头肩底村”接近,针对此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工作人员再次扩大排查范围,将汤西镇尖笔村靠近石桥头桥周边区域的企业纳入摸排范围,同样无此公司。针对该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立即联系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工商登记情况,通过核实,县市场监督管理登记信息中查无此公司名。县科工商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排查时通过询问石桥头桥附近的村民和车辆修理店工作人员,近期是否有违法违规排放工业生产废水、露天焚烧固体废弃物等情况,均未发现相关情况。

综合上述情况,建议市民群众如有疑问或有其他更详细信息,可通过政府热线“12345”或者是直接拨打县环境信访电话“0753-6688506”,与属地工作人员直接对接,更好的核对信息,方便开展工作。

不属实

一是持续跟进群众反映的相关举报内容,如群众有直接反馈更详细信息,立即进行落实;

二是对本次排查出的其他存在环境问题企业,依法依规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督促企业主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的同时,也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丰顺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已办结

5

X2GD202109050049

反映该地莲花山被开发商何某破坏,毁林爆石,林木被破坏,山体滑坡造成两百多亩农田被毁,银坑水库被淤泥堆积报废。

平远县

生态,水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平远南台矿业有限公司银坑尾高岭土矿位于石正镇周畲村银坑尾,已取得采矿许可证。2013年10月由广东南台药业有限公司转让而来,现法人代表为刘某欣。该矿采矿种为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台阶式开采;矿区面积1.3344平方公里,2012年经驻平部队现场核实,确定了矿区东部0.6308平方公里为禁采区,实际矿区范围为0.7036平方公里,现状开采面积约0.1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采矿许可证至今年3月13日到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2019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职能单位在2021年3月向该矿下达停产通知书,该矿于今年3月14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违法使用林地,破坏林木”问题属实。该矿林业部门批准使用林地面积为11.6公顷。现场核查时,该矿处于停产状态,已对矿山部分区域及排土场等进行了复绿,但在该矿开采期间曾有变更林地用途和开挖山林的行为,县林业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一是2016年4月20日,该矿在未取得相关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林地用途,在开矿过程中破坏林地面积880平方米,县林业局于同年5月16日对该矿法定代表人张某文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8800元,并责令补种树木恢复林地原状。二是2021年3月下旬,县林业局发现该矿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用钩机等机械在银坑尾开挖山林,面积为4928.4平方米,同年8月10日县林业局依法对该矿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限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合计49284元。此外,该矿碎石加工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1.98公倾)于今年3月15日到期,今年4月16日县林业局向该矿下达了《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逾期占用林地行为,并要求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对被占林地生态复绿。根据“国土三调”成果数据,该矿碎石加工场临时用地为采矿用地。

2、关于“山体滑坡造成两百多亩农田被毁”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矿主体和排土场存在滑坡情况。据了解,该矿排土场曾于2012年5月29日晚20时因暴雨滲透造成泥土松垮滑坡,致近5亩丢荒弃耕农田受损。滑坡事件发生后,该矿积极与受损农户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协议,并落实了经济补偿,获得了农户谅解。该事件后,该矿深刻吸取教训,积极委托广东海纳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综合采取修建三级挡水过滤水坝、恢复植被等措施,治理排土场滑坡问题。此后,未再发生排土场滑坡和其他山体滑坡的情况。

3、关于“银坑水库被淤泥堆积报废”问题,不属实。经查,该矿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20年6月两次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为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市县水利主管部门审批。该矿根据方案采取了修建三级挡水过滤坝、恢复排土场边坡及部分采矿区域植被等措施,对矿山水土流失问题进行综合治理。2019年10月,梅州市河川水利水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该矿出具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组认为:该矿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效果,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有关要求,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是有成效的。

现场检查时,该矿的采矿区和排土场存在一些水土流失的情况,但挡水过滤水坝的停淤滤水作用发挥较好,坝内水体较清澈,排土边坡、道路侧、挡土坝及部分采矿区域已种植树木进行了复绿。该矿下游的周畲水库(即群众反映的银坑水库,经核实,该水库无居民饮用水功能)近年来库容未有明显变化,目前水位正常、水体清澈,能够满足农田灌溉需求。

部分属实

平远县继续加强对该矿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已复绿植被管护,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矿山复绿工作。同时,对于是否延续采矿许可证,平远县将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科学论证、审慎研究。

未办结

6

X2GD202109050036

投诉蕉岭县主污染区(文福、油坑、205国道两边)全年污尘漫天,影响居民生活。由于长年不科学采挖石灰石造成地下水位逐年降低,全县大面积缺水,农作物缺少水源耕种。油坑、205国道两边的水泥厂长年偷排废气,群众长期投诉无果。

蕉岭县

大气,水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

1、蕉岭县近年来,持续开展文福、油坑片区、205国道扬尘环境整治,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管控、严格路面执法、督促源头企业安装喷淋系统、要求企业和养护部门加强路面清洗等,蕉岭县205道路扬尘情况已有很大改善,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2020年1~12月,蕉岭县达标天数(优良天数)AQI达标率为99.7%,PM10平均浓度为35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7μg/m3),PM2.5平均浓度为19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2μg/m3)。

2、205国道沿线共有4家采石场,均为露天开采,分别为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蕉岭县石灰石公司坑头石场、蕉岭县新铺镇油坑石灰塘石场、蕉岭县龙腾材料供应有限公司龙腾石场。4家石场均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了开采设计说明书。多年来,各矿山均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不存在不科学开采石灰石的问题。

3、205国道沿线企业取水都经过水资源论证,许可手续齐全,对农业生产用水关系不大,影响甚微。用水主要是少量生活用水,对农业生产用水影响不大。“全县大面积缺水”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天气较特殊,一些年份降雨量比常年平均量1650mm少,2020年下雨1519mm,2021年至现在下雨890mm,比历史同期的1300mm少了410mm。县内降雨季节性差异大,降雨主要集中在端午节前后和8、9月份台风季。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蕉岭县出现冬春连旱,近半年只下了少量雨,造成全县一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但经科学调度、基本保障了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因采挖石灰石造成“全县大面积缺水”的情况不属实。

4、蕉岭县205国道沿线共有4家水泥企业,分别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分公司、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每季度均由梅州市蕉岭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该4家企业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监测项目排放浓度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另外,4家水泥企业均已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省厅未反馈有关企业监测数据超标情况。

部分属实

蕉岭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文福、新铺镇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达标排放,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全面严格对未清洗、未密闭遮挡造成道路扬撒漏等违法违章运输车辆处罚。进一步严格控制道路桥梁施工工地砂土覆盖、扬尘,全面加强道路养护清扫。

已办结

7

X2GD202109050012

部分村民将自家的生活污水排放到该村九世宗祠前的水塘,并且该水塘的排水渠塌陷,塘水无法流动,导致水质下降,臭味熏天,人居环境质量下降。

大埔县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的水塘为大埔县银江镇坪上小都坑村房姓九世宗祠堂的水塘,由于该村居民大部分外出生活工作,该水塘年久失修,疏于维护,造成排水渠塌陷,周边杂草丛生,人居环境质量下降。附近有3户居民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水塘中,但经现场检测,水质达标,水塘并无明显臭味。

部分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大埔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清理杂物。安排人员抽水化验水质情况,清理水塘周边杂草、塘内水生生物,并抽干塘内旧水;二是完善设施。安排施工整改原有水塘坍塌排水渠,确保水塘恢复正常进出水;三是更换净水。重新注入新水,并安排人员检测水质情况,确保水质达标,无臭味。

    目前,水塘周边杂草、塘内水生生物及淤泥已清理,旧水已抽干,原有水塘坍塌排水渠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已更换净水。同时,大埔县将持续关注水塘及周边的情况,确保整改取的真效实效。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