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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2021年9月23日)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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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2021年9月23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23 18:09: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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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GD202109160082

蒸蒸日上餐厅和丰顺饭店之间的巷子餐饮店的油烟、餐饮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导致水沟堵塞,发黑发臭。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梅州市梅江区

大气,水

该地为黄塘路西三巷,下水道长约7米。餐饮店均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有油烟净化装置。其中,蒸蒸日上餐饮店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排放;阿林餐饮店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直排至下水道。厨房废水经滤网过滤后排入下水道,该下水道确实存在油污结块、散发异味的情况,对附近群众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9月18日,西郊街道办对下水道进行清淤疏堵,加装雨水篦等。住建部门监督指导周边商家及时做好废水、废气、餐厨垃圾等的排放、清运,加强油烟管道的清理维护。截至9月21日,施工已完成,路面已封闭,加装雨水篦、防蚊闸、沉沙井各三个。

已办结

2

D2GD202109160069

金苑小区里面的蔬菜批发市场,有20年之久,每天晚上八九点开始营业到第二天中午,产生的噪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投诉过很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希望这个市场可以迁走或者有一个制度来约束大家的行为,不要制造那么大的噪音。

梅州市梅江区

噪音

群众反映的蔬菜批发市场位于梅江区西郊街道瓜园路,由于物流运输原因,该市场的进货时间从凌晨4时开始,每天交易人流近万人,蔬菜等商品销售量达几十万斤,是梅城农产品经营商户批发和市民最集中的日常“菜篮子”采购市场。由于进场车辆多为厢式货车以及三轮摩托车,故在进销货高峰时段,部分司机在市场周边交通拥挤时以及进出市场时,会进行鸣笛示意,导致噪音扰民现象出现。

部分属实

市场物业总站于9月18日发出《温馨提示》,宣传文明经营理念,倡导经营户明经商。市场工作人员要求商户禁鸣喇叭,杜绝大声喧哗,要求商户用软垫等铺底砧板减少噪音。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在市场进出口树立禁鸣提示牌,规范停车秩序,从源头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阶段性办结

3

D2GD202109160060

反映谢田煤矿附近的塑料厂废气,废水直排污染问题。

梅州市梅江区

大气,水

该案件与第5批2号、第16批115号案件部分重复。2021年9月1日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偷排。9月4日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车间外浓度均达标。9月12日现场检查时熔融工序正在作业,环保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废水跑冒滴漏及外排。已围蔽的污水处理池有刺激气味散发,滤渣池未加盖密闭,熔融车间废气收集不完善。9月17日现场检查时熔融车间和破碎清洗车间正常生产,车间窗户紧闭,废气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公司外围未闻到恶臭异味,未发现废水外排。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无取水许可的情况下在周溪河非法安装抽水设备,抽取河水用于生产及生活。9月1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该公司日间及夜间各项废气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9月18日水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9月28日前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天銮公司已委托有经验的环保公司制定进一步整改方案,污水池气味收集及处理、熔融车间废气收集、加盖密闭前段滤渣池等问题正在整改进行中。

未办结

4

D2GD202109160032

反映有村民在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布头村葵坑(土名:白平里下)破坏山林,约几百平方,造成水土流失。山林旁边有饲养家禽行为,污水、粪便没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梅州市五华县

生态,水

该案件与第5批16号、第18批132号案件重复。(一)2021年3-9月村民陈某波、陈某、陈某龙在山坡开垦种植,共占用林地面积约1073平方米。未发现有水土流失,但存在水土流失潜在风险。(二)山林旁有饲养家禽,属于家庭养殖行为,粪便经收集后还田,未发现有直接排放污水、粪便的情况。

基本属实

河东镇政府对开挖山坡的农户分别责令农户陈某波、陈某、陈某龙限于2021年9月28日前完成整改复绿;河东镇政府要求养殖点业主定期清理畜禽粪便,保持养殖环境的干净。

阶段性办结

5

D2GD202109160031

梅州市兴宁市水口镇水洋村村民在生态农田上建造私人花园,占地约6亩,希望能够恢复原貌。

梅州市兴宁市

生态

经自然资源局通过在线地图、国土卫片以及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方式排查,水口镇组织镇村干部人员分成多个小组对水洋村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均未发现占用生态农田建造私人花园情况。

不属实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巡查监管工作,一旦发现违法私建住宅、占用农田等问题将依法依规查处。

已办结

6

D2GD202109160019

旺生水果合作社在3000平方基本农田上建设铁皮仓库、物流公司,清洗包装污水直接排入河里,随地丢弃腐烂果实。

梅州市兴宁市

水,生态

(一)径南镇曾于2011年对旺生水果合作社违法占用水田搭建仓库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5月发现该合作社新搭建仓储仓库,及时发出停工通知书,并作出罚款15000元。在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摸查中,该仓库已列入存量违法用地清单。(二)该社清洗水果工艺采取喷雾清洗的方式,水量极少,清洗后的水用于浇淋花木,无排污口排放污水。(三)该社对腐烂水果统一收集放入垃圾桶,并做到日产日清,合作社周边及河流中未见丢弃的水果。

部分属实

对于该合作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兴宁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启动立案查处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未办结

7

X2GD202109160093

1.梅州市兴宁市城南市场经营者占道经营,造成居民出入不便;2.城南肉菜市场,商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倒在大街上,烧腊店的油烟直接排出,残余垃圾随处可见,臭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梅州市兴宁市

水,大气

兴宁市城南市场是根据市民生活需求,由社会资本方投资,临街搭建的临时市场。现场核查发现存在个别经营者占道经营,个别水产商铺污水倒在街面上,个别烧腊店油烟直排,市场内存在少量残余垃圾的情况。

基本属实

9月18日上午,执法人员现场处罚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3家和占道经营行为1家,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烧腊店油烟整改书3份。安排保洁人员对市场及周边残余垃圾全面清理干净,并用洒水车冲洗地面。9月19日,暂扣摩托车五辆,暂扣一批占道经营物资,发出责令违法改正通知书3份。

已办结

8

X2GD202109160036

水口镇水洋村村民非法侵占陶上曲陶下及高阳第的耕地林地十几亩非法修建别墅、园林等违规建筑,毁坏森林,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希望还地于民,拆除违法建筑。

梅州市兴宁市

生态

该案件与第2批54号、第6批54号案件重复。

村民朱某禄于2015年起在老祖屋原址,按原貌改造老祖屋,为提升水洋村朱屋周边人居环境,朱某禄经大部分村民同意后,在其祖屋周边的荒山林地修建山路、挡土墙,建设开放式休闲健身娱乐公园,种植花草树木,配备健身器材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供群众休闲活动,未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在修建挡土墙过程中,朱某禄与个别村民发生土地争执,引起矛盾纠纷。

部分属实

针对朱某禄占用林地实施山路硬底化、建造挡土墙等违法建设行为,水口镇人民政府曾于2021年7月7日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土地纠纷问题村民已向法院起诉,法院已于2021年3月15日受理该纠纷案件,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未办结

9

X2GD202109160108

1.梅州市平远县上丰村村干部王某安在横坑队的养猪场造成臭气难闻;2.其在村道边加工煤粉造成村道堵塞、粉尘漫天,污染环境

梅州市平远县

大气

1、该猪场位于限养区,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配置了污水池、发酵场、化污池等治污设施,废水不外排。距离最近居民点约500多米,存在一定异味影响。

2、煤矸石筛选厂自2021年8月1日停产至今。该厂未占用村道,基本不影响车辆正常进出。但该厂存在防扬尘措施不到位、材料露天堆放和车辆运输材料洒落等情况。

部分属实

石正镇依法责令该厂9月30日前对堆场采取遮挡或喷淋防扬尘措施,配套喷淋雾化设备,做好道路日常清理清扫,避免扬尘造成环境影响。9月20日,该厂已加装了雾炮,清理了道路上掉落的原材料,遮挡掩盖了堆场的材料,完成了整改工作。下一步平远县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养猪场加强治污设施的管理和环境的消杀,尽可能消除异味。

已办结

10

X2GD202109160024

梅州市平远县大拓镇超竹村长坑径友芳农庄占用基本农田建农庄养殖鸡鸭,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严重影响下游生活用水

梅州市平远县

友芳农庄已办理营业执照。该农庄利用2012年退养的养猪场,以及自家菜园和荒草地,于2014年改建而成。该农庄靠近山边的地块确实养殖有放养鸡,配套有三级化粪池,属于禁养区。养殖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连同厨余垃圾排至自家鱼塘,经鱼塘净化处理后外排旁边河流,但农庄厨房废水收集不到位且未配套治理设施。靠近路边用作厨房客厅部分铁皮房占用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

大柘镇已于9月18日责令该农庄7天内自行拆除占用基本农田的建筑部分,并进行复耕。9月19日,该农庄已完成放养鸡清理,并做好了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不得再将厨余垃圾排放至鱼塘,应收集转运、合法处理。

未办结

11

X2GD202109160028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中心小学大门口前方50米处(澄塘管理区透塘边上)有一个无证洗河沙场,砂石粉筛清洗的噪音扰民,同时污水直接排入后面数水渠,污染水渠。

梅州市五华县

噪音,水

经查,业主戴某辉于2021年4月开始在其家自留空地内堆放细砂,未取得经营手续和许可证,现场空地大约有120平方米,堆放细砂约有4立方米,现场有筛选机一台,主要用来筛选细砂,筛砂过程中会产生噪音;筛砂过程没有过水程序,也不需要用水洗,不存在废水排放。

部分属实

河东镇政府要求业主停止作业并搬离筛砂机,清理堆放的细砂。9月18日,细砂已经清理完毕,筛选细砂机已经搬离现场。。

已办结

12

X2GD202109160061

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周畲村在周畲村片河黎公路边有一个石灰场,粉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梅州市平远县

大气

经查,群众举报的为陈某灰油厂,属于家庭式生产作坊。每月进生石灰两次合计约26吨,间歇性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生产作业时将生石灰铲入冷水池进行反应生产熟石灰,产生大量水蒸气并伴有一定扬尘。

部分属实

石正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减少扬尘影响。9月20日,该厂已配套喷雾式防尘抑尘设备,完成了整改工作。

已办结

13

X2GD202109160088

梅州兴宁市尼陂镇的群众反映镇街上有些专门做家具的木匠店在大街上人口密集的地方生产、制造、销售家具,这种行业必然有噪音、粉尘和甚为刺鼻的油漆气味。希望这些行业须安排在合乎条件的指定地方去进行生产。

梅州市兴宁市

大气,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家具店位于坭陂镇新市场后段,于2000年开始经营,面积约150平方米,主要从事木制品、不锈钢门窗零售,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加工过程中锯板工艺产生较大噪声及粉尘,油漆工艺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基本属实

责令该家具店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下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家具店按要求整改到位。

已办结

14

X2GD202109160050

9月5日已致信中央督察组,熊X胜是程江镇巡山管理员,其借职务便利对山林进行破坏修建坟墓和水泥路,对山林造成破坏,希望能够回复老君嶂以前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原貌。

梅州市梅县区

生态

经查,该案件与2021年9月10日第14批132号案件重复。程江镇横岗村程江林场有一无名氏坟墓,2005年由老君嶂住持熊某胜为集中安置梅雁水管线及天汕高速征地建设中涉及的数座无名坟地所建,热心群众捐款建造建一条通往无名氏墓地的水泥路。老君嶂义塚现场发现有裸露林地。经比对,该情况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整改后的现状一致,未发现有新建坟墓,未发现有新增违规使用林地及砍伐林木的情况。程江镇政府已责令熊某胜对林中裸露林地进行全面复绿,目前已复绿。

基本属实

下一步,程江镇政府和梅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损毁林木、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将严肃查处。

阶段性办结

15

X2GD202109160006

觉慈村民反映原白渡水泥厂现在承包给他人生产碎石灰粉,黑色粉尘飞扬,10台机器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梅州市梅县区

大气,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广东清悦建材有限公司。2013年底建成年产5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项目,配套了布袋除尘、脉冲除尘、雾炮和水喷淋等污染防治设施。办理了环评手续,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

2021年9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破碎车间未生产,粉磨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除尘设备正在运行。市生态环境梅县分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

部分属实

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视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加强巡查监管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

阶段性办结

16

X2GD202109160004

梅州市梅江区西郊乡黄塘食品厂每天晚上 20:00和23:00锅炉起火燃烧产生大量刺鼻烟尘,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市人民医院住院病人、附近医学院住校师生和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1、建议该厂整体搬迁。2、建议该厂改用电热锅炉。

梅州市梅江区

大气

经查,该厂为梅州市黄塘米面制品厂,已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厂内在用一台锅炉,设备和司炉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9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至高空,除尘器废水循环使用无排放,洗米工艺和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排放。现场未发现大量烟尘,无明显刺鼻味道。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组织对该厂锅炉进行废气监测。

部分属实

责令该厂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该厂已进行锅炉清洗和布袋更换。正着手采购并更换天然气锅炉,预计10月15日前完成改造。下一步,梅江区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紧密跟踪锅炉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造。

未办结

17

X2GD202109160003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高桥村梅坪组村民来信反映,村民廖某、张某往梅坪组集体自来水水源处喷洒农药除草剂“草甘膦”约20余瓶,污染自来水源,影响部分村民的健康

梅州市梅县区

经查,该案件与第14批42号案件重复。2021年7月6日,雁洋镇政府接到高桥村村民李某昌举报同村村民廖某荣和张某娣在高桥村梅坪村民小组乌丁坑水源地使用除草剂(草甘膦)投毒。雁洋镇派出所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认为暂无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2021年9月10日下午,梅县区和雁洋镇政府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梅县区雁洋镇高桥村水源地现场了解情况,水源地周边果园杂草枯黄,经了解为使用除草剂除草后现象,水源取水口位于柚园最上方(位于水源点上游只有一棵柚树,喷洒除草剂约为15平方米左右),水源稳定,未见有投毒迹象。同时再次对水塔、中间水管和水源的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草甘膦、四氯对苯二甲酸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部分属实

2021年8月10日雁洋镇派出所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当场训诫教育涉事当事人果园户主廖某荣和张某娣在水源地周边不得喷洒农药。下一步,梅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雁洋镇政府将尽快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制定相关保护制度,加大饮用水水源巡查监管力度,严防严查严处水污染问题,确保百姓饮用水安全。

已办结

18

X2GD202109160012

举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双华镇黄径村原小学旧址少能养殖场,全年猪粪尿水直接排入大都河双华镇黄径村河段,经黄径村、安流镇丰联村汇入大都河支流,再汇入琴江河水系。此地属居民密集区禁养范围,严重影响黄径村、丰联村和下游群众甚至梅城饮用水安全和附近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居。望解决

梅州市五华县

经查,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有1栋猪舍约1000平方米,存栏生猪111头;建有简易沉淀池70立方米,沼气池30立方米,沼液池30立方米;沼液大部分由附近村民用于菜地施肥,小部分经污水管排入旁边的灌溉沟渠,存在污水经简易处理后外排现象。据核实,双华镇黄径村饮用水主要由军营村自来水厂集中供给,安流镇丰联村饮用水主要来自村民打井和山泉水,与反映的“严重影响黄径村、丰联村和下游群众甚至梅城饮用水安全”的情况不相符。同时,经现场勘查,

部分属实

双华镇向业主发出《畜禽养殖禁养区污染整治告知书》,并签订《退出养殖畜禽协议书》,自行关闭养殖场,退出生猪养殖,并清理养猪场的粪污。9月19日现场复查发现,该养猪场已清栏生猪50条。双华镇将督促其按时整改,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19

X2GD202109160008

违法分子在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县道X972 (04-05公里)周围非法开采山林、盗采国家资源及部分有色金属材料(如:锌矿、稀土、铅矿等),造成农田、林地破坏,灌溉用水变成了黄泥水,影响中下游农田耕作

梅州市蕉岭县

生态,水

(一)林地方面案件涉及位置主要分为三个地块:蕉岭润兴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转型升级迁建项目,征占用文福镇红星村林地1.9867公顷;二是蕉岭县文福镇华苑猪场投资项目,征占用文福镇逢甲村林地1公顷;三是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用粘土机械化开采项目,征占用文福镇逢甲村林地6.6938公顷。三个地块均取得了林业部门批复。经核查,未有非法开采山林、破坏林地情况。

(二)开采资源方面案件涉及位置为两个项目:一是蕉岭县文福镇羊子殿粘土场,采矿许可证至2017年11月8日期满后已停业及无采矿活动,已编制《蕉岭县文福镇羊子殿粘土场(废弃)生态修复方案》,预计到2022年8月完成矿区172亩生态修复。二是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采矿权招拍挂方式竞得该采矿权,现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羊子殿水泥用粘土矿为新立矿山,是合法持证矿山,并编制了《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羊子殿水泥用黏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边开采边复绿。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未发现非法开采情况,不存在盗采国家资源行为。

(三)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山溪水清澈,未发现中下游农田灌溉水变成黄泥水的现象。由于蕉岭县文福镇华苑猪场投资项目正在实施平整场地,如遇大雨冲刷会将黄泥水带入小溪,导致溪水变黄现象,受影响耕作面积约20亩。

部分属实

蕉岭县将进一步加强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的监督检查,对未批先占、边批边占、越界使用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加强对粘土场的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开采,并要求企业边开采边复绿,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加强对生产建设中水土保持的执法监管;加强对蕉岭润兴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和蕉岭县文福镇华苑猪场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发生,防止雨天冲刷泥浆带入小溪。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