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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5批2021年9月27日)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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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5批2021年9月27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27 20:08: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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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9200229

新城办事处程江居安四方塘市政管网建设落后,汛期排水困难,形成内涝,居民污水露天排放,蚊虫滋生,气味难闻,还有村民在空闲土地上种菜施肥,形成异味,希望尽快接通市政管网,平整土地,搞好环境。

梅州市梅县区

水,大气

该地段目前正在征地拆迁,涉及50多户,仍有4户未征拆,造成该段市政设施建设无法开展,道路及排水系统设施无法完善,雨水及生活污水由原排水沟临时排放。

属实

9月22日,新城办组织施工队临时铺设混凝土管道。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管道铺设,解决了该处露天污水排放问题。空闲土地上所种蔬菜也已全部清除。

已办结

2

X2GD202109200225

刁坊镇鸿源生态园在省道S225道旁边(在刁坊镇横江岭村兴建的君香园:在高德地图可查)占用水田建一栋10多亩豪宅会所。希望政府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中央环保督查组明查。

梅州市兴宁市

生态

鸿源生态园为兴宁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文旅项目,君香园是其办公管理和娱乐用房,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批文号:粤府土审(09)﹝2021﹞22号)。目前已投入使用,不存在占用水田建设情况。

不属实

兴宁市将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违法用地,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已办结

3

X2GD202109200224

大埔县新旺源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大面积占用林地、宅基地和耕地建设大型养猪场,破坏大片山林,造成当地饮用水源被污染、空气充满恶臭等污染,并涉嫌盗采稀土矿产。

梅州市大埔县

水,生态

大埔县新旺源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适养区,在建猪舍1幢和消毒池,属宅基地。目前猪场处于停工状态,未建成投产,未有养殖行为,不存在饮用水源污染和恶臭问题。

根据前期群众举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在建猪舍疑似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确认属实,要求该公司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恢复原状,现场查验已进行复种,未发现盗采稀土矿产情况。该项目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非法挖掘林地扩宽道路。高陂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整改复绿。9月23日检查查发现未复绿,高陂镇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

部分

属实

大埔县将加强巡查监管,要求该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已办结

4

X2GD202109200216

曾来电来信举报问题,再次来信反映对调查情况不满意。质疑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要求联系受害人到违法破坏生态林现场指证调查、

梅州市五华县

其他污染

2021年9月21日,水寨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调处。本案与第3批43号案件、第14批7号案件均属同一案件,该地块位于水寨镇莲洞村曲湖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5年10月,第四届客商会期间,五华县政府与广东鸿艺集团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由鸿艺集团投资建设五华客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该项目2016年3月29日启动,位置涉及莲洞村曲湖片。2018年3月9日,省政府《关于五华县2017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莲洞村曲湖片共计20.0687公顷(约301亩)集体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2018年3月22日,县政府发布了征收公告,但该用地至今未进行招拍出让。

(一)关于群众反映“强挖登山道”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根据五华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华府工纪〔2014〕10号),2014年2月21日,县政府召开蒲丽顶森林公园提升建设工程工作会议,决定建设5.2公里长登山道,水寨镇政府负责土地征用工作。该登山道征用水寨镇莲洞村曲湖片林地长约1.9公里,宽约6米。经县林业局核查,在曲湖的登山道建设均向省林业厅申请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

(二)关于群众反映林权证面积的问题。经县林业局核查,莲洞村曲湖片林地“细岭岗”(即是“塘背领”)的林地于2010年11月19日颁发了林权证,证号:五华林证字〔2010〕第0100109号,证载面积30亩;“金斗窝、屋背扶、寨里顶”的林地(石径山、洋唇排包含在内)于2010年11月23日颁发了林权证,证号:五华林证字〔2010〕第0100120号,证载面积共615亩;合计林地面积共645亩。群众反映的“曲湖片有1100多亩林地,以及有400多亩的林地及林权证都没有了”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三)关于群众反映“强行砍伐松树”、“村干部私自卖山”等问题。经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核查,无相关立案查处信息。

(四)关于群众反映“山林水土流失,造成破坏相当严重,村民250亩良田无法耕种”等问题。经县水务局现场核查,莲洞村曲湖林地植被良好,未发现扰动裸露地表,不存在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和敏感源。林地山脚约有20亩山坑田因群众丢荒多年,导致原石埂山到山脚田边长约1000米泥坝水圳塌方堵塞;曲湖片居民区周边大部分农田仍在耕作,小部分撂荒。群众反映农田无法耕种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五)关于群众反映曲湖片集体林地面积的问题。前期个别群众认为两本林权证证载面积与实有林地面积不符,经初步了解,群众对林地面积测绘存在误解,认为林地面积是按斜坡面积计算的,而实际上林地面积是按投影面积计算的,且曲湖片集体林地有“千亩”是由于村民“口口相传”而造成的。

(六)关于前期调查发现林地间山脚山坑田泥坝水圳塌方堵塞的问题。该泥坝水圳系因撂荒对水利失管导致泥坝水圳荒废,并非人为所致。

不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曲湖片集体林地面积的问题,水寨镇驻村工作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组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已多次向群众进行解释宣传,引导群众如对林权证证载面积存在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针对前期调查发现林地间山脚山坑田泥坝水圳塌方堵塞的问题,水寨镇已制订整改方案,对该片山坑田的泥坝水圳进行修复,目前已完成泥坝水圳修复工作,可供耕作灌溉。

已办结

5

X2GD202109200198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横塘村联三队村民江某水田地重新建房、占用公用小道,严重影响其他村民耕作和通行。

梅州市五华县

生态

横塘村联三队范围目前只有一间房屋新建,属于拆旧建新。户主依法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属性为建设用地,未超出原房屋四至,不存在占用水田建房的行为,未占用公用小道。

不属实

五华县将加强巡查,坚决杜绝违法占耕建房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规范建房意识。

已办结

6

D2GD202109200080

反映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汽车喇叭,造成噪声扰民,建议交警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和优化道路交通设施。

梅州市梅县区

噪音

今年6月以来,梅县区公安分局开展了城区禁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制定《梅县区交警大队城区禁鸣喇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城区宪梓大道、府前大道、人民南路等12条主次干道路列为重点整治路段。二是扩大禁鸣区域,将新城区纳入了禁鸣区域,并在城区府前大道等道路主要出入口增设安装禁鸣喇叭交通标志牌21块。三是加大警力投入,坚持巡逻与设卡相结合,加强城区主干道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查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交警大队通过双微平台发布机动车禁鸣喇叭通告,在府前大道、人民南路、宪梓大道等城区主干道路、政府行政区周边道路悬挂宣传横幅30条,增强了市民群众遵守交通安全秩序的自觉性。自今年6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梅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35宗,教育处理371起。

属实

梅县区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管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加强警媒协作,加大文明驾驶宣传教育力度,全力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已办结

7

D2GD202109200046

守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永和肉联厂,屠宰声影响居民生活,屠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同时肉联厂强行霸占排灌沟的排水管,自己建造暗沟排污水,污水污染20多亩农田,导致耕种不了,持续10多年了,投诉过后没有很好解决。

梅州市兴宁市

9月19日凌晨3点至6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在屠宰场周边5个点进行了声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屠宰场大门外和屠宰场东面2个点超标,鸿光饭店西面、王石屋永兴街和屠宰场北面的3个点不超标。屠宰场周边居民区位于王石屋永兴街地段,王石屋永兴街居民区噪音不超标。9月24日调查组对屠宰场周边农户陈某胜、陈某华进行调查询问,两农户的农田位于屠宰场下游,两农户均表示屠宰场没有污水排出,没有污染其农田,十几年未耕种的原因是无劳动力和干旱缺水。调查组在该屠宰场沼液收集池周边等地方进行开挖勘察,未发现存在暗沟情况。经查,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前,永和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从未收到群众对该屠宰场污染农田的投诉。

部分

属实

针对两处存在噪音超标情况,永和镇政府已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屠宰场停止屠宰,设立隔音墙,并进行全面清洗消杀,目前隔音墙已全部安装完毕。

未办结

8

X2GD202109200079

来信感谢督察组帮忙解决蔗溪村石场的问题,现在继续反映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蔗溪村的保护农田耕地部分被承包建造石场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对农田的违建责令拆除并清理干净,对破坏的农田进行修复;丰顺县政府、留隍镇政府、蔗溪村委会把承包权归还给村民

梅州市丰顺县

其他污染

(一)关于造石场违规占用农田问题(与第6批88号信访举报蔗溪村在建石粉厂问题重复)。

该举报件反映的石场为丰顺县润丰(润鸿)石材加工厂,该石材加工厂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未投入生产使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厂现地址的地类为可调整园地,非基本农田。因该加工厂未取得合法用地批文,已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其拆除设备,目前正在复耕复绿。

(二)关于土地承包权归还村民问题。丰顺县润丰(润鸿)石材加工厂现地址的地类为可调整园地,非基本农田;该地现属于茶背下径村所有(1981年下径自然村由蔗溪村划入茶背村),2013年12月,茶背村也与润鸿石业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为30年,双方均有签字盖章。

部分属实

9月3日,留隍镇政府向该碎石加工厂发出《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目前该碎石加工厂正在拆除复耕复绿。

下一步,丰顺县一是加快违建拆除点土地复耕复绿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由留隍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的基本农田、林地保护地类加强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触犯保护地类红线的行为。三是由留隍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联合蔗溪村、茶背村村“两委”,加快推进相关租赁协调工作。

阶段性办结

9

X2GD202109200066

前几天反映的梅州市兴宁市水口镇宋声片区黄某文私建大型养猪场(上千头),造成宋声河(饮用水源、灌溉水源)河水严重污染,同时堵塞交通道路,影响村民生活,现在对于当地生态局部门的回复提出养猪场的畜牧数量,河水污染,办理相关证件、强占猪舍的意见的质疑,希望猪场可以拆除,还路于民同行,还民于应有水质。

梅州市兴宁市

其他污染

该养猪场位于水口镇茂兴村黄竹坳柏香农场内,业主为茂兴村村民黄某文,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等手续。养猪场共建有3栋连片猪舍。2021年9月24日存栏生猪约700头,猪粪猪尿经简单处理后排放。

该农场山沟非饮用水源,下游流入宋声河,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已对农场下游山沟水体采样监测。结果报告水质为劣V类,水体受到污染。

该农场占用的道路为原X012道路,于1991年改道后较少人通行。2016年,农场主黄某文对其家族山地的部分荒废路段进行清障,依山傍路建造了农场猪舍。同时,在部分荒废路段种植柚树和青菜,对通行造成影响。

2021年9月23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兴宁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口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存在未经批准占道、占用林地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动物防疫条件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部分

属实

2021年9月23日,兴宁市下发《责令关停通知书》,责令柏香农场立即关停养猪场,并于10月7日前全部清栏,恢复所侵占道路,确保群众通行。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猪场按时完成清栏,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将追责问责。

未办结

10

X2GD202109200048

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黄坑角岌背、白泥坑约400亩(合同签订182亩)生态林、山林地被承方平远县新旺源养殖有限公司毁坏、山体遭到破坏,种植百年松树被砍伐倒卖,造成水土流失,生态严重被破坏。

梅州市平远县

生态

平远县新旺源养殖有限公司项目正在实施土地平整。该项目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使用林地不属于生态林,不存在百年松树被砍伐倒卖情况。项目区属于风化泥质粉砂岩,岩石松散、稳定性差,工程施工易发生山体滑坡,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严防地质灾害发生,项目单位先行使用林地降坡治理,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但降坡治理使用林地区域属超批准使用范围,平远县林业局已2021年5月31日发出《建设项目违规使用林地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单位立即停止违规使用林地行为,由县、镇执法部门对违规使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

部分

属实

2021年9月10日,东石镇人民政府对平远县新旺源养殖有限公司超批准使用林地作出行政处罚。如地质灾害治理需使用林地,应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平远县将督促该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好植被覆盖、防护坡建设等各项措施,避免出现破坏生态问题。

未办结

11

X2GD202109200031

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琴江村反映红星村、平安村、美田村、琴江村等4个村有10多个养殖场,污水直排伏溪河。

梅州市五华县

本案件与第16批141号案件基本相同,属重复信访案件。

工作专班在原来查处的基础上,再次对红星村、平安村、美田村、琴江村等4个村的养殖场(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共排查出3家牛蛙养殖点和11户生猪散养户,牛蛙养殖点的养殖尾水排入伏溪河,养猪废水经过配套的沼气池发酵后沼液基本上用于农田及果园施肥。

基本属实

棉洋镇制定了整治方案,要求各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如期整改完成。3家牛蛙养殖点已于2021年9月17日全面清理完毕。美田村新和2户生猪散养户位于群众较密集区,限于10月10日前全面搬迁。红星村新村3户和琴江村6户生猪散养户按照要求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一户一策”整改工作。棉洋镇纪委对涉及牛蛙养殖的平安、红星等7个村的村委书记进行约谈。

阶段性办结

红星村支部书记胡某城等7人被约谈

12

X2GD202109200027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澄塘管理区透塘的居民楼中间空地上(河东中心小学大门前50米)有个非法洗沙场,经营过程中噪声扰民、污水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梅州市五华县

噪音,水

该信访案件与第21批153号案件部分重复。经查,在河东镇中心小学大门口前方50米处(澄塘管理区透塘边上)存在堆放细砂销售的现象,业主戴某辉在2021年4月开始在其家自留空地内堆放细砂,没有取得经营手续和许可证,占地面积约有120平方米,堆放细砂约有4立方米,现场有筛选机一台,主要用于细砂筛选。筛砂过程中会产生噪音,群众反映噪声问题属实;筛砂过程没有过水程序,也不需要用水洗,不存在废水排放。

部分属实

9月17日,河东镇政府要求业主停止作业并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18日前清理堆放的细砂,并搬离筛砂机,不得再进行作业。9月18日下午,检查发现堆放的细砂已经清理完毕,筛选细砂机已经搬离现场。9月22日再次接到案件后到现场复核,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13

X2GD202109200021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富岭路的丰顺东达电子有限公司、泰昌电声有限公司、国友公司、培英电声有限公司、泰顺电声公司、新裕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旺兴达公司等7家电镀企业变相租借场地给他人使用,并建立多条镀种、与环评不符的生产线,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现已扩容近50多家小电镀加工厂、(特别是东达电子有限公司)超总量排污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

梅州市丰顺县

水,大气

(一)丰顺县的电镀企业情况。2010年顺县对电镀企业开展了清理整治工作,丰顺县原28家电镀企业,被取缔22家,保留6家。分别是培英、誉华、旺兴达(现已更名为明润)、东达、国友、泰昌,群众反映的泰顺电声公司未列为丰顺县保留电镀企业。

(二)反映的7家企业情况。

1、培英公司。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于2010年丰顺县电镀整治期间设计1滚1挂共2条电镀生产线和1条含电镀工艺的线路板生产线,2条电镀生产线镀种为锌、镍、铬,线路板生产线镀种为铜。现场检查该公司现有的电镀和线路板合计三条生产线镀种为锌、镍、铬、铜,无其他镀种,也未新增建设与环评不相符的生产线。

2、新誉华公司。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010年丰顺县电镀整治期间设计2滚1挂共3条镀锌电镀生产线,现场检查该公司现有电镀生产线2滚1挂,均为镀锌生产线,无其他镀种,也未新增建设与环评不相符的生产线。

3、明润公司。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010年丰顺县电镀整治期间设计4滚1挂共5条镀锌电镀生产线,现场检查该公司现有电镀生产线4滚1挂,均为镀锌生产线,无其他镀种,也未新增建设与环评不相符的生产线。

4、东达公司。该公司有2个生产区域,一是位于丰顺县汤坑镇富岭路125号的冲压车间,该车间仅是对五金配件进行冲压成型,无电镀生产线;二是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电镀车间,该车间于2010年丰顺县电镀整治期间设计4滚4挂共8条镀锌电镀生产线,现场检查该公司因其中1条滚镀生产线老化拆除,现有电镀生产线3滚4挂,均为镀锌生产线,无其他镀种,也未新增建设与环评不相符的生产线。现场检查该公司将多余的空厂房外租给他人使用,分别是丰顺县汤南镇恒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梅州市新福鑫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销售金属门窗)、丰顺县百兴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水龙头)。这三家企业生产工艺不涉及电镀,现场均没有电镀生产线。

5、国友公司。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010年丰顺县电镀整治期间设计2滚1挂共3条镀锌电镀生产线,现场检查该公司有电镀生产线2滚1挂,均为镀锌生产线,无其他镀种,也未新增建设与环评不相符的生产线。

6、泰昌公司。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010年丰顺县电镀整治期间设计1滚1挂共2条镀锌电镀生产线,现场检查该公司有电镀生产线1滚1挂,均为镀锌生产线,无其他镀种,也未新增建设与环评不相符的生产线。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分别对以上6家公司电镀车间近3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核算,各项指标排放总量均控制在排污许可范围内,未超总量排污。现场检查以上6家公司电镀车间内无其他生产企业。

7、丰顺县泰顺电声元件有限公司,位于丰顺县汤坑镇新田村。该公司内现有3个生产车间,分别是音圈车间(纯组装)、冲网车间(纯冲压)和T铁车间(纯冲压),音圈车间为该公司所有,冲网车间和T铁车间外租给他人经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3个生产车间均无电镀生产项目,均为无废水产生的加工型项目。

(三)关于“现已扩容近50多家小电镀加工厂”的问题。据统计,2015年至2019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共打击取缔非法电镀案件5宗,并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刑事侦办。经排查,投诉的7家企业内均未发现有非法小电镀加工厂,其他地方也未发现有非法小电镀加工厂。反映“丰顺县现已扩容有近50多家小电镀加工厂”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丰顺县对非法小电镀等违法行为向来采取“零容忍”态度,先后印发了《关于监控取缔非法电镀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丰顺县开展非法电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监管的通知》等,将打击非法电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落实,采取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方式,对非法电镀企业发现一宗,严厉打击一宗。

下来,丰顺县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强化对丰顺县企业的电镀车间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不出现与环评不符、超量排污等情况,如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二是加强与各属地镇(场)的沟通、配合,一经发现非法电镀等其他严重环境违法的行为,立即严肃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三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督促企业主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的同时,也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丰顺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已办结

14

X2GD202109200011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暗管将生产废水排放到梅江,生活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排到梅江,对梅江水质造成污染。

梅州市梅县区

经查,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从梅县区松口镇寺坑村整体搬迁至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该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取得了环评审批,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至锅炉,锅炉软水工序产生的浓水用于锅炉双碱脱硫除尘用水,锅炉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三相反应器除尘喷淋废水回用至高锰酸钾生产系统,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长田溪。梅县区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响应错峰用电的政策,未进行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有暗管和偷排生产工艺废水的情况。

不属实

下一步,梅县区将加强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该公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

已办结

15

X2GD202109200005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三洲村泥坑角村民在自家自留地盖猪舍,批量养猪,猪粪猪尿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小溪,猪粪堆积如山,造成周边环境臭气昏天,特别是热天气味更严重。村民劝说无效,依旧我行我素,严重干扰村民身体健康及正常的生活。

梅州市大埔县

经查,高陂镇三洲村泥坑角村民胡某握、胡某亮使用自家自留地兴建简易猪舍,目前总存栏生猪38头,属农村散养户。现场勘查该地块地类属性为旱地,属于禁养区范围,产生的猪粪尿(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场有明显臭味,影响到周边村民生活居住环境。

属实

高陂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家养猪户9月25日前将存栏生猪清理或搬迁,并做好清空猪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9月26日经现场复查,两养猪户的猪只已全部清空。

已办结

16

X2GD202109200002

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琴口村樟坑片的村民反映樟坑大桥头至樟坑马山下的兴华高速一带距离房屋很近,但有关部门没有在高速公路旁安装隔音屏,汽车通过时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希望督促有关部门在这一带的高速公路旁安装隔音屏。

梅州市五华县

噪音

经查,案件所述地点为济广高速(G35)梅林镇琴口村樟树塘枢纽互通A匝道及D匝道与济广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以下简称“兴华高速”)交汇处。该道路于2017年9月28日建成通车,2019年10月28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经查,案件涉及地点(琴口村樟坑/锡古塘)为声环境敏感点,已在AK0+570~744增加安装隔音屏障。梅林镇琴口村樟坑片村民房屋位于樟树塘互通桥梁外侧下方,其中一户房屋距高速公路边界5米,高差30米。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昼间及夜间对济广高速(G35)樟树塘枢纽互通A、B、D匝道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标准范围内。

下一步,五华县将与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强沟通联系;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多渠道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