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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2批2021年10月4日)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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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2批2021年10月4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04 19:04: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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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9270476

反映梅州市梅江区松源镇五星村原第八村民小组、大队书记何某东,推倒集体厕所八间及猪舍,违法建筑车库,破坏道德生态,在他的带领下,公地占用。

梅州市梅县区

其他

污染

反映的集体厕所八间及猪舍原属于集体所有,80年代初期已分至何某东、何某仁、何某芹、何某宏、何某桂、何某汉、何某兴、何某隆等农户。2015年前后,何某东分别向其他6人购得猪牛栏和厕所,拆除后修建车库。车库面积约0.07亩,均为村庄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规划一致。何某东建造的车库来源清楚,手续完善。

不属实

下一步,梅县区将进一步做好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2

X2GD202109270455

来信反映梅州市相关政府弄虚作假,敷衍上级欺骗百姓。(举报案件编号:X2GD202100435、 X2GD202102420),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受理编号:X2GD202109170056)。

梅州市丰顺县

其他

污染

受理编号X2GD202109170056为第22批174号案件“来信举报梅州大宝景区路线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复的时候违法施工,路线开通后,大宝公司白天采石,晚上盗采瓷土、沙土,大货车经过的噪声、扬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经查,不存在 “弄虚作假,敷衍上级欺骗百姓”情况。

(一)反映的梅州大宝景区路线全称是丰顺新高园至铜盘林场大宝山旅游景区重点经济网络线路,建设单位是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取得合法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目前项目已建成通车,非法占地77.03亩,其中2956.52平方米符合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余48394.26平方米不符合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3日对该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2019年至今,该地段存在三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挖山取土、伐林开垦案件,县林业局及汤坑镇政府已对涉案三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相关复绿工作也已经完成,。2021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挖山取土作业和大货车运输现象,也未发现“白天采石,晚上盗采瓷土”现象。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从大宝山景区路线经过的超载大货车13辆,均已依法处理。未发现因改装车辆引发噪音的违法车辆。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在近期执法巡查也未发现大型运载货车通过大宝山景区路线。

不属实

丰顺县加大林地巡查监管,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和毁林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厉打击超载、非法改装等危害群众安全和健康的违法行为。打击货车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洒、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已办结

3

X2GD202109270415

反映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铁炉桥村武三村污水问题。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地方政府不作为使得铁炉桥村武三村的水沟都变成了臭水沟,村里三年前本来是做了污水处理厂,但是做好了两年多,一直没有用,投资了几百万元,变成了摆设,村里的环境越搞越差。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可以跟进处理。

梅州市梅县区

反映的水沟位于梅县区扶大高管会铁炉桥村武一、二、三自然村,为原梅县梅西水利工程从程江河引水灌溉扶大农场的东干渠。后因城市发展、国道改造等原因已失去灌溉功能成为废弃水沟。因周边部分居民不愿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直排入该水沟内,致表层水体环境恶劣,水体发臭。扶大高管会及铁炉桥村委会聘请清洁人员不定期对该灌渠进行清淤。9月29日,扶大管委会组织人员再次对该段灌渠清淤及周边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清运。

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铁炉桥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019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配套建设管网2460余米,管网收集范围覆盖人口约1000人,武一、二、三队覆盖率分别约为50%、70%、70%。现场检查时,铁炉桥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设施及进、出水未发现异常情况。2021年9月7日进出水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排放达标。

部分属实

梅县区住建局加快推进市政配套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会同扶大管委会协调解决该灌渠水质污染问题。扶大管委会尽快配套完善铁炉桥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管网建设,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铁炉桥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阶段性办结

4

X2GD202109270413

1.梅州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阳向丘屋村民长期非法侵占、破坏及污染我黄槐镇225省道旁牵牛栋山区的集体林地,毁林面积达45亩以上,牵牛栋南片林区面目全非。2.20世纪90年代初,该村民在上述划分的林区创办了东兴煤矿,225省道以南的生态公益林区,是东兴煤矿最大的煤矸石堆场。面积达20亩以上,大量的堆积,煤矸石中所含的硫化物散发后会严重污染大气和水源,造成严重后果。雨天来临,堆场的山脚下污水横流,周边1平方公里内的水田早就无法耕种。

梅州市兴宁市

生态,大气

案件反映的矿场地方属于工矿建设用地,不属于林业用地。该矿场建于1994年,现场无新占用林地情况。现场勘查未发现大量堆积煤矸石,原东兴煤矿内堆放少量煤矸石(约0.9亩),周边环境植被较好,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下游荒田未耕种的原因是由于从90年代煤矿开采导致该范围水位下沉,无法耕作。

部分属实

下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保护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

已办结

5

X2GD202109270433

来信反映,梅州市五华县金寰氟业有限公司在水寨镇中洞村采矿30多年,造成村内出现严重的水源枯竭、地陷频发。

梅州市五华县

生态

水寨镇中洞村萤石矿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就有民采或矿业社采用斜井和平洞对其浅部进行开采。五华县金寰氟业有限公司中洞萤石矿于2008年经批准开采,水土保持方案经水务部门审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发现,中洞萤石矿周边及下游耕地作物长势良好,三面光排灌渠道畅通,水量丰富,不存在水土流失和水源枯竭的情况。2021年8月,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地下矿山“专家会诊”检查,发现该矿山存在部分设备未检测等问题。目前该矿山仍在停业整改,未进行生产。

2008年至2019年期间,该矿区范围曾先后发生过几次地塌,后经勘查及探测,地面塌陷是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和浅部开采遗留的采空区顶板风化垮落而引发的塌陷。塌陷后,相关部门及时对塌陷点进行回填和工程加固等处理。中洞萤石矿业主对“地陷”涉及土地的农户进行了经济补偿,及时回填排险。2019年以后未再接到“地陷”问题报告。

部分属实

下一步,由水寨镇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中洞萤石矿部分设备未检测等问题进行验收,在审批前禁止其复工开采。五华县将加强对该地区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作的巡查监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已办结

6

X2GD202109270434

来信反映,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河亨村江某,私自寻购山坑田50亩,私自收费,破坏环境。

梅州市五华县

生态

案件反映的地点为原华城镇政府老砖厂厂址,后归还给河亨村委,不存在购买交易行为。附近村民将“三清三拆”时拆除的建筑废渣运到该处堆放,填土约3亩。运输车费和填土台班由村民自行负担,不存在收费行为,并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部分属实

针对河亨村民占用坑塘水面填土的问题,华城镇政府责令河亨村委9月30号前完成复耕复种整改工作。10月1日到现场检查,该地块已整改。

已办结

7

X2GD202109270437

来信反映,梅州市平远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差干辉绿岩矿石料加工场,未经审批乱挖乱采,越界开采其他矿产品(瓷土矿),非法占有矿资源;非法占用林地,未经审批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尘土飞扬,影响村民饮用、灌溉水源。

梅州市平远县

生态,大气

差干辉绿岩矿手续齐全,经省林业局批准永久使用林地2.2774公顷;经平远县林业局批准矿产品堆放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1.9500公顷,目前未超出批复使用期限。未改变开采范围、开采矿种,没有超越法定矿区范围开采,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不存在越界开采其他矿产品(瓷土矿),不存在非法占有矿产资源。未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差干镇饮用自来水采用集中供水方式,该矿场附近无饮用水源点,村民饮用水安全未受影响。发现矿区及矿产品堆放场存在超批准范围使用林地情况;现场有一台雾炮机正在运作,运输车辆经过时存在尘土飞扬现象。因矿山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目前仍在停产整改中。

部分属实

差干镇会同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差干辉绿岩矿超批准范围使用林地行为开展立案调查。专班要求该矿对开采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的环节进行雾炮喷淋;对运输车辆采取防洒漏措施;对现有泥沙堆积点进行复绿,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提醒公司负责人应在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复绿。

未办结

8

D2GD202109270071

侨腾新村旁边一个空地被周边居民种菜,经常在此焚烧垃圾,造成恶臭烟雾扰民。

梅州市梅江区

大气

侨腾新村旁的空地被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处于闲置状态。东街村村民及周边住户在此闲置地块开荒种植长达十年之久。部分菜农将干枯的菜叶、秸秆就地焚烧,焚烧烟气对周围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对菜农进行教育劝导,设立多个警示标语,坚决杜绝野外焚烧。

已办结

9

X2GD202109270397

来信反映,梅州市梅江区秋苑路与广梅路交汇处有商贩凌晨3、4点就开始摆摊售卖猪肉、家禽、蔬菜、水果、服饰等,导致交通堵塞、噪音扰民、垃圾成堆。

梅州市梅江区

噪音,土壤

该路段处于西郊街道办事处瓜园下市场侧,自凌晨3时起,陆续有流动摊贩在道路两旁摆卖形成早市。约6时起,前来采购肉菜瓜果的市民逐渐增多,现场偶发车辆鸣笛、摊贩叫卖等,部分路段交通受到一定影响。6时30分后,流动摊贩在执法部门的管理下有序撤离,并配合环卫人员清理遗留的蔬菜残渣、果皮纸屑,现场未发现垃圾成堆现象。7时30分左右,该路段两旁商贩摆摊点基本清撤完毕,道路两旁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部分属实

增加保洁人员及时清扫遗留垃圾,安排微型高压冲洗车辆对周边道路、人行道、果皮箱等进行冲洗,加强疏导管理,要求商贩避免大声喧哗、大喇叭喊买,以免噪音扰民。

已办结

10

X2GD202109270379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善坑村村民来信反映广东省双岗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在未取得林地砍伐和用地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该村砍伐树木、破坏几千亩生态林地,打造五指毛桃种植基地,造成山体裸露、水土流失;
2.占用基本农田开设道路,破坏周边水利设施和灌溉渠道,造成村民农田无法耕种复种。

梅州市五华县

生态

双岗寨公司使用的林地为一般用材林地,非生态公益林地。于2018年11月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对该地块的桉树林进行了采伐。2018年12月,经县林业局批准在上述林地改种五指毛桃,审批面积2200亩,现已完成种植面积约1000亩。在种植过程中,分段开设了梯级水平种植带,长势良好,起到水土保持作用;山腰开辟了环山道路,道路未实施硬底化。该公司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现场存在部分山体裸露、截(排)水沟、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未配套问题,下游存在水土流失潜在风险。该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对林地山脚间约128户农户的农田和旱地进行租赁或以土地入股方式进行使用,面积约200亩,对部分农田进行填土作堤,用于蓄水生产浇灌,面积约4亩。未涉及其他下游耕种区的农田及其他水利设施。林地山脚至下游耕种区利设施和灌溉渠道未损坏,水圳水流不断,可供下游居民区大片农田灌溉。

部分属实

水寨镇对双岗寨公司占用约4亩基本农田填土作堤破坏耕地的行为,责令限期清除所填泥土,恢复农田原貌。县水务局责令该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前补办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下一步,五华县将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占耕行为。 

阶段性办结

11

X2GD202109270319

来信反映,私人老板在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陶村舅公山,利用禁止开采石场的废旧场地倒运大量含有稀土等贵金属元素的泥土进行洗泥、沉淀,洗泥废水直排离琴江河200米的小溪中,污染水源、破坏生态。

梅州市五华县

该案件与第29批197号案件部分内容重复。群众反映的为五华县亿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证照手续齐全。租用董源村村民钟某城的废弃石场,主要从事水洗分离高岭土,配套建有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未设置外排口。所有矿泥均来自合法的凰翔矿业,未发现稀土原料土及稀土加工设备。根据凰翔矿业出具的高岭土化学成分检测报告,未检出稀土元素。该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停产改造至今,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至附近的小溪。

不属实

五华县将加强巡查监管,严防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12

X2GD202109270306

来信反映,梅州市兴宁市兴城镇兴南大道华威大厦金盈会所高分贝噪音扰民。

梅州市兴宁市

噪音

华威大厦金盈会所办理有营业执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证。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兴宁市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

已办结

13

X2GD202109270354

对 2021年9月25日 第22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编号为:X2GD202109170186的调查核实与处理情况不满,认为大部分不属实,避重就轻,再次来信反映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长丰村刘屋养猪场问题:1.自繁自养只是其中一部分,经常购买大批量来买卖,每次一批50只左右;2.清洗猪栏的水直接排放,虽有小型沼气池,没有及时清理不起任何作用,旁边河流清晰可见猪屎沉淀;3.养猪场就建在密集住宅区,属于禁养区,执法人员对猪舍面积、养殖数量避重就轻,河流污染避而不谈,也未要求拆除养猪场;4.没有给养殖户发出《畜禽养殖禁养区污染整治告知书》,也没有签订《退出养殖畜禽协议书》;
5.目前只清理了一小部门生猪,里面还有很多大猪、母猪、仔猪未清栏。

梅州市兴宁市

其他污染

该养猪场由王某爱所有,属于自繁自养,有猪舍1栋、栏舍总面积约350平方,建有沼气池,猪粪、猪尿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村中小河。现场检查时猪场门口能闻到臭味,河水清。2020年以来,长丰村委进行多次调处,要求猪场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搬迁。2021年9月20日,叶塘镇发放《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协助联系屠宰场和其他猪场进行销售、转移。至2021年9月28日,该养殖点已提前完成全部清栏,并进行了全面消毒。

不属实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复养。

已办结

14

X2GD202109270328

"来信反映,梅州市梅江区长沙村大密滩林业局空地2个问题:1.堆放了很多泥、石头,用加工制砂机碎石,经常晚上操作,噪音、粉尘严重扰民;2.大规模制作水泥涵管,噪音、粉尘扰民。"

梅州市梅江区

噪音,大气

长沙村大密滩原区林业局农场属于国有土地,于1995至1996年期间分别承包给私人,承包合同于2021年4月1日均已经到期。

该场地内有一无证照堆场,有一台碎石机,现场检查时该场未进行加工作业,碎石机周边杂草丛生,有较长一段时间未使用。余某均于2021年9月初租用此地堆放建筑石材,未进行遮盖,无降尘抑尘设施,堆场周边未进行围挡。

制作水泥涵管的为梅州市梅江区凯鑫水泥制品厂,于2014年开办,未配套管道喷淋抑尘降尘设施。现场检查时未进行水泥制品加工作业。该厂负责人表示由于场地租期已到,已停产一段时间,目前正在逐步拆除设备,新厂区正在建设,待手续齐备后将进行整厂搬迁。

部分属实

梅江区农业农村局要求承租人停止合同范围内的使用占用,后续做好土地的清理、回收工作。长沙镇政府责令余某均于2021年10月15日对堆放的石材进行清运,在清运过程中做好降噪抑尘和安全措施。10月1日,凯鑫水泥制品厂生产设施设备已搬离场地。

阶段性办结

15

X2GD202109270315

来信反映,梅州市平远县上举镇文裕村河西队谢某私自将老屋搭棚改造成养猪场,臭味扰民。

梅州市平远县

大气

该养猪点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由老祖屋搭棚改造而成,饲养有1头母猪,养殖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存在一定臭味影响。

基本属实

至9月29日下午,养猪户已完成生猪清理和猪舍拆除的整改工作。

已办结

16

D2GD202109270047

梅州市兴宁市黄陂镇甘一村、径口村有大量的养猪场,臭气和养殖废水直排,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影响。

梅州市兴宁市

黄陂镇径口村有17家猪舍、甘一村7家猪舍,均属于禁养区范围。其中径口村3家共饲养8条,甘一村1家饲养2条,其他猪舍均无养殖生猪。 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废水用于附近菜地浇灌,基本能够自行消纳。

部分属实

至2021年9月28日,甘一村、径口村现有养猪户已全部清栏完毕,并将猪舍及周边清扫干净。

已办结

17

X2GD202109270330

来信反映,梅州市大埔镇大东镇西坑村村主任邱某洋,私自破坏砍伐集体山下凹的树木,强占集体土地20亩,大规模开发果园;强行霸占村民土地,建设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破坏生态。

梅州市大埔县

2020年11月,邱某洋因果园周边树木生长过于茂密影响蜜柚果树生长及柚果运输,清理了果园周边树木,并堆放在路旁和果园边。《森林法》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1996年3月至今,邱某洋在西坑村锅笃塘地下凹山场开垦荒山,种植树木。种植时已征得锅笃塘村民小组村民同意。2011年11月,与西坑村锅笃塘村民小组签定了租期为30年的租用协议,已一次性支付完毕。

邱某洋养猪场所在土地权属为邱某抱、邱某衍、邱某桥、邱某清四兄弟共同所有。2021年1月与邱某抱等四兄弟补签了租期为20年的租赁合同,已经一次性支付完毕。养猪场在适养区,现存栏生猪102头,采取“畜沼果”模式,建了沼气池、沉淀池、蓄液池等处理设施,产生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果树浇灌,猪粪则直接用作柚果树等农作物的肥料。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破坏生态的问题。

不属实

大埔县将加强巡查,督促和指导养猪场做好粪污收集和处理,沼气处理后的沼液及时抽转到蓄液池作有机肥,确保沉淀池、蓄液池废水不外溢,不影响周边环境。

已办结

18

X2GD202109270313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八尺镇八尺村的老八尺酒厂,将酿酒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农用灌溉山塘,臭气熏天,导致禾苗大面积枯死,为掩盖罪证,刘某传组织多架挖掘机和铲车,一夜之间非法填埋灌溉山塘。

梅州市平远县

水,土壤

老八尺酒厂证照齐全,酿酒产生的酒糟废液通过运输车运输到外地喂猪喂牛,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未发现污水直排行为,未发现酿酒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农用灌溉山塘。举报涉及的山塘位于厂酒旁,权属八尺镇下老圩村小组,于2016年10月转租给酒厂刘某传,租期30年。刘某传开路倾倒土方至山塘,山塘被占用约三分之二,还剩少量清水,无外排。2021年7月,村民反映农田灌溉受影响要求刘某传进行赔偿,经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8月31日,县水务局和八尺镇要求刘某传在10月15日前将山塘恢复原状。现场检查发现正在进行施工整改。未发现污水,未闻到臭味。山塘下游约5.5亩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和水稻,玉米普遍长势良好,大部分水稻生长正常,少部分因干旱缺水生长状况不佳,未发现有禾苗枯死。

部分属实

截至目前,山塘已按要求整改,工程接近收尾阶段,灌溉设施正在恢复中。

未办结

19

X2GD202109270281

来信反映,梅州市大埔县桃源镇新东村洋济钢瓷土厂,大规模挖山开采、洗砂、洗泥,既破坏生态,又噪声扰民;泥头车超载无人监管,运输过程对村民存在安全隐患。

梅州市大埔县

生态

该瓷土矿开采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林地使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审批等证照。2021年5月份,因进行洗砂、洗泥等瓷土深加工项目未完善手续,大埔县相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目前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未发现大规模挖山开采、洗砂、洗泥和泥头车超载的现象。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保障群众的合理权益。

已办结

20

X2GD202109270273

"来信反映,梅州市大埔区西河镇黄砂村饮用水源污染断水问题:
1.水源头、石头细的地方有一个大型养猪场,不但养殖废水污染水源,还用民生用水冲洗猪场,十分浪费水;
2.村中吉流山上一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山下水圳,污染饮用水源,臭气熏天;
3.村内几个小养猪户,臭气熏天。"

梅州市大埔县

石头细区域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在山脊背有一养猪场,目前存栏仔猪73头,建有沼气池、储液池等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污染水源的情况。

吉流山上养猪场属适养区范围,目前存栏生猪51头,建有储粪池,配套了种植1000头蜜柚的果场,属于种养循环散养户。采取干清粪收集,将猪粪运到山上作柚子树有机肥,养殖废水回抽到山上灌溉柚子树。现场检查该养猪户正在建设沼气池,没有发现养殖废水外排山下水圳、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

黄砂村村民陈某武和陈某红分别饲养生猪10头和3头,管理比较粗放,未及时清理粪污,导致臭味扰民。

部分属实

责令胡某国、陈某武和陈某红关闭养殖场,并进行清理消毒。责令陈某权养殖户加快扩建沼气池的建设、将猪粪集中堆肥处理,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减少臭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21

X2GD202109270295

来信反映,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口铺村村委书记叶某,抢夺村民农田150多亩,开发房地产,破坏韩江水源地生态环境。

梅州市丰顺县

经县住建局查询,未有留隍镇口铺村村委书记叶某申办的建设工程许可项目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留隍镇政府也未收到关于叶某抢夺村民农田150多亩开发房地产、破坏韩江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投诉;留隍镇联合小组工作人员走访整个口铺村,也未发现口铺村有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不属实

留隍镇政府全面排查占用农田房地产开发等违法项目,发现一宗,打击一宗。进一步加强对韩江的生态监管,确保韩江流域环境安全。

已办结

22

D2GD202109270066

城南路万盛楼附近的金庄园烧烤店、兄弟潮州粥店,产生的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曾向环保部门反映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梅州市兴宁市

大气

兴宁市峰烟再起夜宵店(金庄园烧烤店)、兴宁市新福食府(兄弟潮州粥店)均办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金庄园烧烤店未安装油烟收集装置,油烟经管道收集后排到污水沟;兄弟潮州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管道抽至3楼经油烟净化器后排放到天棚,但存在废气油烟跑冒问题,对周围居民存在影响。梅环保部门曾接到群众反映兄弟潮州粥店油烟问题,商家已按照要求整改安装油烟净化器。

部分属实

要求金庄园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要求兄弟潮州粥店加强油烟废气防治设施日常检查和运行维护,及时清理管道。

未办结

23

D2GD202109270051

梅南镇良山石场洗沙废水经常通过暗管排放到梅江河,影响下游居民生活用水。

梅州市梅县区

良山石场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及环评相关手续。洗砂废水配套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生产线,压滤泥外售。建有场地水、车辆清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厂区内4级沉淀(包括回用水池)处理后用于清洗运输车辆、厂区内外道路洒水抑尘和厂区绿化等。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洗砂废水外排的情况。为减少厂区外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石场每天安排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在厂区门口雨水沟安装了污水收集池,用于收集道路洒水抑尘产生的污水,并泵至场地水、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入梅江河现象。梅江河边未发现该石场排放废水的管道。

不属实

梅县区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如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已办结

24

D2GD202109270006

上庄村是自然村,在石马河最上游的地方开了十几家养殖场,养了几千头猪,其中有一家大型的养殖场叫幸福源养殖场,造成养殖污染,河流变黑变臭,反映了两年多没有得到解决。

梅州市兴宁市

上庄村禁养区内无养殖场,非禁养区有7家养殖场(其中1家未养殖),共养殖存栏有2331头猪。2家较大型养殖户均建有完善的排污设施,设施设备正常运转。4户散养户均建有沼气池、氧化塘等设施,废渣废水通过资源化利用浇灌果树。

上庄村幸福源养殖场为兴宁市炯庄种养专业合作社,属于规模养殖场,证照齐全,现存栏养殖有2000头仔猪,建有2个氧化塘,1个黑膜沼气池,有两台污水自动监测设备,设备正常运转,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目前正在兴建一个日处理100吨的污水处理池。旁边的河流离猪场约100米,水质清澈,无臭味,不存在变黑变臭的情况。

部分属实

兴宁市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养殖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未办结

25

D2GD202109270004

广东国大智农科技有限公司新圩原种猪场,养殖粪便恶臭,影响村民生活。

梅州市兴宁市

大气

该猪场通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栏量约17000头,建有6个沼气池,4个沼液收集池,3个氧化塘等,养殖废水用于林地浇灌。猪粪经固液分离后,打包后统一堆放在堆粪场,堆粪场有防雨防渗措施,500米内无居民。检查时该猪场场界周边未闻到明显臭味,同时对猪场场内及周边4个敏感点位进行臭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不属实

兴宁市将加强对该猪场的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避免臭味扰民。

已办结

26

X2GD202109270022

梅州市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莲塘村细塘凹,原合同是种植,现隐瞒改变森林资源用途成工业用地,项目投产处理病死畜禽焚烧(附:相片3),在2019年9月份左右至今(疫情期间)一直投产处理病死畜禽焚烧。该公司距离村民耕作地及生活居住地近在咫尺,此地是莲塘村委会村民及邻近村民生活饮用水源头,森林资源及耕作用地。此企业运输车辆(附:相片4)病死畜禽尸体污水流至莲塘村委会村民耕作道路及居住环境道路,滋生病毒有害细菌、老鼠横生、苍蝇蚊子纷飞、水资源严重破坏,令人作呕。投产处理病死畜禽焚烧烟囱排放出烧焦毒气味,使人呼吸困难作呕,粉尘埃飘落至农作物、耕作地、饮用水源地及村民房屋、道路地面、家具等可见油腻污染粉尘物。如有降雨后,水源地流出水污染物可见,严重污染环境。

梅州市梅县区

水,大气

梅州市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畜禽项目办理了营业执照、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生产区用地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并备案;办公区用地未办理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手续,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8395亩。城东镇政府于2021年8月26日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该公司建设了一条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线,采用“高温化制法”,将病死畜禽经粉碎、高温化制、油渣分离等制成产品油脂、有机肥原料。生产车间恶臭气收集经水喷淋和等离子光解除臭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水收集经电解、生化处理后用于浇灌果树,未发现废水外排的现象。备有4辆病死畜禽收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采取了密闭、防渗漏等措施,未发现有运输车辆污水撒漏等污染道路的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排放恶臭气体进行取样检测,该公司周边无镇、村饮用水水源取水点。

部分属实

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待废气检测结果出具后,作进一步处理;加强巡查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阶段性办结

27

X2GD202109270119

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文德村的东安石厂, 在文德村全体村民不知情之下,大肆开采石料,致整个山体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对这个情况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任何结果。

梅州市兴宁市

生态

东安石场办理有相关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用地手续,主要从事建筑用花岗岩开采。2018年8月1日,该石场与新圩镇官峰村上径仓下队、楼下队、红星队签订了山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同意东安石场将所租赁山地用于生产建设,租赁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38年7月30日。在石场开采一段时间后,文德村部分村民表示该村也拥有东安石场所租赁山地的权属证,要求东安石场停止开采工作。经林业局核实,该争议山地确实存在二份山林证书。坭陂镇于2018年-2020年共6次组织双方代表到村委会进行调处,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东安石场已停止了对争议部分山地的开采工作,并树立界桩。截至目前,争议部分山地保持现状,无继续开采行为。

该石场配有相应的环境保护防护设施,相关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生产过程中采取雾炮喷淋抑尘,洗砂工序配套带式压滤机,脱出的泥浆水絮凝后经沉淀池沉淀,清水回用于洗砂工序,沉淀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给砖厂;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该石场剥离的山皮泥用于高铁站场建设的回填土。

部分属实

兴宁市将督促该石场加强日常管理。同时,继续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功建议村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已办结

28

X2GD202109270015

来信反映,2021年9月21日第18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130119的投诉调查核实以及处理整改情况表示不认可。再次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头目曾某彬,涉黑涉恶的包工头曾某坚、曾某浪等诸多劣迹行为,其中关于环保问题的有:1.曾某坚名为承包高车村冬坑里山塘养鱼,实为强占三公里多的山岭田地,坑口作坐筑栅不准村人进坑樵耕,造成长期田地丢荒,山塘水利设施全部破坏,山岭强占破土建房,侵占山岭废林筑墓,破坏水土流失。2.曾某坚还勾结收买村干李某强,镇驻村干部刘某新包庇,串通其县镇,把高车村的河道采挖河沙,并把竹山当河沙挖卖,摧毁竹山、坝地50多亩,被挖毁竹山竹木还在河中心为证。长年把高车村挖采的河沙销往揭西、 丰顺一带。3.曾某浪承包高车村狗猿坑山田办养猪场,并申报政府拨款70万元要建化粪池排污,用30万元建化粪池不成功,40万元分吞。把饲养的万条猪粪倒入5华里长的山坑清溪,变成溪沥水不能饮用,且危害多人患皮肤病癌症死亡。

梅州市五华县

生态

该案件与18批106号重复。

(一)2010年3月10日,水寨镇高车村委会与曾某坚签订《冬坑水库库区兴办实业合同书》,将该村冬坑水库及道路以下山坡地、丢荒田承包给曾某坚,承包期限为20年。曾某坚承包期间按时向高车村委会缴纳承包款,在水库养殖草鱼、鲢鱼,在库区养殖鸡鸭等家禽,库区道路旁种植了树木。自坑口至库区约2公里长环山道路未设立栅栏妨碍通行,库区以下坑田周边植被良好,坑田湿润但已自然撂荒,2010年的“合同书”亦印证道路以下坑田“丢荒”。水库蓄水量较充沛,水库灌溉哨子涵无损坏,灌溉设施未被破坏;现场生态保持良好,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曾某坚在承包冬坑水库生产期间,在库区山边建有一座约260平方米的管养房,地块属林地;在山上建有两处坟地。

(二)水寨镇高车村竹山里地块现场植被良好,现场无偷采河沙以及制砂等行为;经五华县公安局扫黑办核查,暂未发现曾某坚涉黑信息。

(三)案件反映的为五华县益星养殖场,手续证照齐全。存栏生猪约1400头,现有粪便固液分离机1套,粪便堆放场1个约600立方米,沼气池2个共约1100立方米,沼液贮存池3个共约1000立方米等污染防治设施,租赁五华品绿林业有限公司600亩山地用于消纳沼液,沼液经管网抽至山上2个各约200立方米沼液贮存池后用作浇灌桉树。五华县益星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是2012年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补助项目,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土建工程通过邀标方式由第三方中标公司南昌市榕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于2013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结算方式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第三方建设单位。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养殖废水排入山坑小溪的迹象。

部分属实

责令曾某坚立即拆除占用林地260平方米建设的管养房,对违规所建坟地深埋复绿。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