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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批2021年10月6日)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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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批2021年10月6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06 12:48: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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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9290013

来信反映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育豪村联庄村民小组区域内多个养猪场养殖污水严重污染河流、毒死塘鱼、抢占村民生活用水(机井水),造成村民无法使用河水、生活用水停供等问题。

梅州市梅县区

群众所反映的大坪镇育豪村联庄村民小组共有10户生猪养殖户,养殖规模为15-80头之间,属适养区范围。其中5户环保配套设施较为完善,采用干清粪模式,沼液全部用于浇灌自种果树;另外5户养殖户的环保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生化塘未作防渗透处理。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养殖废水直排至村中小溪现象。

部分属实

10月1日,10户养殖户均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养殖废水不外排。大坪镇政府对环保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的5户养殖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2天内全面清理生化塘,15天内完善环保配套设施。

阶段性办结

2

X2GD202109280161

举报位于坭陂镇回心村的兴宁市坭陂生猪屠宰场非法占用水田建设厂房,长期向周边耕地排放恶臭水,多次反映无结果,请求严查

梅州市兴宁市

(一)该屠宰场位于坭陂镇河心村,占地面积约6.4亩,有营业执照,相关环保设施设备齐全。经现场核查,该屠宰场建于2011-2012年,占用地类大部分为水田,部分为沟渠,均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已对2019年5月增加建设的400㎡铁皮棚立案查处,2020年7月3日至今无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二)该屠宰场环保手续证照齐全,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屠宰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到莲藕塘综合利用,不存在未经处理直排至周边耕地的情况。周边莲藕塘种植良好。据监测,该屠宰场废水达标排放。

(三)经查阅资料,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之前,坭陂镇及相关部门未收到群众关于对该屠宰场的投诉问。“多次反映无结果”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兴宁市部分屠宰场污染和违建的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要求,对尚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历史违法用地启动立案查处,坭陂镇于2021年10月1日对该屠宰场违法占用水田、沟渠建设厂房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未办结

3

X2GD202109280157

举报兴宁市乌池种养有限公司(位于兴宁市叶塘镇乌池村长安围)长期非法往周边耕作田地排放恶臭污水,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处理

梅州市兴宁市

兴宁市乌池种养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建设,主要从事养殖种猪和生猪,办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营业执照、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该养猪场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有9栋猪舍,存栏约4200条;建有沼气池21个(共约5000立方米)、1个约1000立方米的沼液池、2台固液分离机、约20亩的氧化塘等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实行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内林木、果树浇灌等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至周边耕地情况。同时经走访调查附近村民,群众均表示该公司养猪场环保处理措施较好,不存在长期非法往周边耕作田地排放恶臭污水、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不属实

下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养猪场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

4

X2GD202109280138

来信反映:梅县区有两处地方(客都大桥下侧的恒龙建材、程江镇X026道新城篮球馆附近的辅意沙场里面空地)违规收纳堆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臭气熏天,周围环境恶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有关职能部门不给取缔,也不加以管理。

梅州市梅县区

土壤

1、恒龙建材位于程江镇大沙村,现场发现该处有堆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情况。村民侯某光将该场地出租给恒龙建材经营者林某,用于经营沙场。

2、辅意沙场位于扶大高管会所里村,李某平将场地租给卢某平用于其个人经营销售砂石,现场检查发现,该场地存在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以上两地堆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

基本属实

1、程江镇政府责令恒龙建材在10月3日前必须将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干净,逾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2、要求辅意沙场在3天内将该堆场内的建筑垃圾清空,卢某平表示配合进行清理。

阶段性办结

5

X2GD202109280153

河头村垃圾池被人毁坏,河头村河流被生活垃圾污染,农田保护区内乱批乱建

梅州市平远县

水,土壤

1、2021年6月21日河头村寨下有人毁坏垃圾收集设施被张某辉妻子张某香损毁,张某辉认为垃圾收集设施选址不合理、臭味影响其居住,其妻子张某香遂将该收集设施损毁。河头镇工作人员立即制止了其行为,派出所民警对夫妻俩进行了警告。这一问题举报属实。该垃圾收集设施离张某辉房屋约20米远,由保洁人员每天统一收集,基本不会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2、该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桶被损坏后,河头村村干部临时摆放了新的垃圾桶到原位置,张某辉夫妇因不满有关处理,多次将垃圾桶、垃圾等扔到水圳中,有时因保洁员未及时摆放好垃圾桶导致部分垃圾污水流入了水圳,导致灌渠水体有所污染。

3、“农田保护区内乱批乱建”举报内容不属实,经查,近年来河头村未有农田保护区内违规建房现象。

部分属实

河头镇安排保洁员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周围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安排工人重新砌垃圾池、放置垃圾桶,防止垃圾污水进入水渠造成污染。

已办结

6

X2GD202109280146

来信反映:兴宁市官汕四路320号的车之道汽车服务中心时常排放出难闻的喷漆气味,影响周边居民,该店经常在夜晚时间在附近试车,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其洗车的废水未经处理也直接排入水沟。

梅州市兴宁市

大气

车之道汽车维修中心经营业务以机动车维修、汽车洗车美容服务为主,喷漆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店内无喷漆作业,现场核查时,不存在排放难闻喷漆气味现象。其营业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该点洗车作业区内设排水管道,洗车废水排至自建沉沙池,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排污管。因排水管道堵塞,排水不畅导致洗车作业时部分污水溢出路面。

部分属实

调查组要求该汽车维修中心立即疏通排水管道,定期清理沉沙池和排水管道;严格按照正常时间作业,在中午12时30分至14时以及晚上21时后不得进行产生噪音的作业。至10月2日,该汽车维修中心已将排水管道全部疏通。

已办结

7

X2GD202109280121

反映对举报编号X2GD202102917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占用基本农田的农庄未拆除。

梅州市平远县

其他污染

大柘镇政府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再次核实:平远县友芳农庄,经营者陈某友,位于大柘镇超竹村长坑径,建筑面积约1530㎡,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已办理营业执照。该农庄利用2012年退养的养猪场,以及自家菜园和荒草地,于2014年改建而成。

此前调查核实时,该农庄正在营业,靠近山边的地块养殖有放养鸡,配套有三级化粪池,属于禁养区。养殖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连同厨余垃圾排至自家鱼塘,经鱼塘净化处理后外排旁边河流。靠近路边用作厨房客厅部分铁皮房约400㎡铁皮房占用基本农田。

9月19日,大柘镇已责令农庄负责人清理完成养鸡库存,并要求其对占用基本农田部分约400㎡的铁皮房进行拆除。现场检查发现,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陈某友已完成3个房间的设施的拆除工作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与陈某友进行座谈沟通,陈某友表示由于建筑装修人员近期业务繁忙,且拆下的物件的转让处置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整改进度偏慢,接下来会将加快拆除工作进度。

部分属实

专班工作人员要求该农庄负责人陈某友加快整改进度,农庄负责人表态在10月7日前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无

8

X2GD202109280105

来信反映:丰顺县留隍镇茶背下南村村干部与部分村民及外地私人老板勾结,无证开矿山加工场,大肆开挖山头,破坏了植被和风景秀丽的群山,不但污染环境,还破坏了新山村建设的道路和河流。

梅州市丰顺县

生态

经查,下南村辖区内只有一个瓷土场,名称为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该场位于下南坑水口,2017年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开采陶瓷土。该瓷土场取得了开采许可证及环保相关手续。瓷土场通向下南村外的道路并未被破坏,除此之外下南村再无其他的矿山加工场。与本件所描述的“村干部与部分村民及外地私人老板勾结,无证开矿山加工场”不符,不存在“大肆开挖山头,破坏了植被和风景秀丽的群山,污染环境问题”。

不属实

留隍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留隍镇范围矿产开采行业进行巡查,同时严厉打击无证采矿加工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守护好留隍的绿水青山。

已办结

9

X2GD202109280102

来信反映:五华县高级中学全体师生5000多人的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转水镇枫林塘村日常用水的沟渠,严重污染村民的生活用水。

梅州市五华县

1、五华县高级中学于2016年9月1日建成并开始招生,学校占地248亩,办学规模为90个教学班,现有师生约4300人,日产生活污水约400方;学校自建一套中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800m3/d,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学校冲厕和浇灌花木。

2、高级中学生活污水通过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污水与周边居民及门店的生活污水通过1条排洪渠排至五华河。该条排洪渠途经转水镇枫林塘村,群众反映的枫林塘村日常用水的沟渠实为排洪渠,该村村民生活用水已由县城供水解决,不存在污染生活用水问题。

部分属实

1、现场责令高级中学加强中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在生活污水未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前实现中水全部回用。

2、五华县水务局规划铺设1条总长约2.1公里的高级中学至枫林塘村九子圣母的污水管网,并与县城主排污管网接驳连通,将高级中学的生活污水收集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预计今年12月底前完成。

3、10月1日,五华县召开污水管网工程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

阶段性办结

10

X2GD202109280096

来信反映:兴宁市宁新水楼下屋附近的宇兴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排放的喷漆气味和改装拼装车辆试车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梅州市兴宁市

大气,噪音

宇兴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以钣金喷漆、更换汽车机油为主,无改装拼装车业务,营业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不存在试车噪音影响居民的情况。该维修中心内设烤漆房,产生的废气经简易处理后通过管道排至附近排水沟,部分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到空气中,对周围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调查组要求该汽车服务中心立即停止烤漆作业,在4天内将烤漆房所有设备拆除;严格按照正常时间作业,在中午12时30分至14时以及晚上21时后不得进行产生噪音的作业。至10月2日,该汽车维修中心已将烤漆房内部设备全部拆除。

已办结

11

X2GD202109280095

来信反映:此前曾反映五华县安流镇、横陂镇万裕砖厂等有害气体扰民,烧砖产生刺激的异味和噪声,严重影响村民的身心健康(X2GD202101045),对相关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回答得遮遮掩掩,完全是在忽悠群众,说什么证照手续齐全,配套有水膜脱硫除尘设施,该砖厂因窑炉检修停业等等,只字不提砖厂一家挨着一家是否设置合理及查处结果。

梅州市五华县

其他污染

该案件与第12批57号案件内容重复。10月1日,五华县包案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处。

一、万裕砖厂位于横陂镇,创办于1996年,证照手续齐全,年产3000万标块环保砖,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配套有水膜脱硫除尘设施,烟囱高25米;创办之初周围未建有房屋,后陆续有村民在附近建房,至目前有十多户农房,距离厂区最近的约20米。

二、安流镇共有8家砖厂,情况如下:

1.蝙蝠石机砖厂:位于完塘村,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5米,砖厂附近500米内无居民居住。

2.樟树凹机砖厂:位于完塘村樟树凹,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5米,砖厂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约20米。

3.鑫恒机砖厂:位于樟潭村,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5米,砖厂附近无居民居住。

4.大鹏机砖厂:位于龙中村欧阳,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7米,砖厂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约200米。

5.复兴机砖厂:位于低坑村复兴片,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9米,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约500米。该砖厂停产原因是烘干室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影响产品质量。根据2021年5月31日检测,炉窑废气和厂界噪声均达标。

6.炜楠环保节能粉煤灰砖厂:位于蓝田村黄泥峡,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6.3米,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约50米。

7.五华县伟森实业有限公司安流坪塘砖厂:位于龙中村,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7米,砖厂附近无居民居住。根据2021年5月11日检测,炉窑废气和厂界噪声均达标。

8.福龙国胜砖厂位于安流镇福龙村振兴片,证照手续齐全,以外购建筑渣土为原料,以煤灰为燃料,炉窑烟气收集后经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烟囱高15.2米,距离最近居民居住约50米。

(三)关于群众反映安流镇的8家砖厂“一家挨着一家是否设置合理”的问题,对于每间砖厂的具体间隔距离,国家未有具体规定。

部分属实

1、9月9日,现场检查了9间砖厂,其中正常有4家正常生产,5家停产,梅州市五华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正常生产的4家砖厂(蝙蝠石机砖厂、樟树凹机砖厂、鑫恒机砖厂、大鹏机砖厂)进行炉窑废气、厂界噪声监测,4家砖厂的炉窑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

2、10月1日,梅州市五华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恢复生产的3家砖厂(万裕新型环保砖厂、炜楠环保节能粉煤灰砖厂、福龙国胜砖厂)进行炉窑废气、厂界噪声监测,3家砖厂的炉窑废气、厂界噪声均达到排放标准。五华县伟森实业有限公司安流坪塘砖厂因脱硫塔监测平台上落铁架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未对炉窑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下一步,五华县将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环保措施,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维护和正常运行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已办结

12

X2GD202109280092

来信反映:兴宁市永和镇成鹊开发区附近的茂兴加油站的收款语音播报声实在是超级大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睡眠,曾交涉过但无济于事。

梅州市兴宁市

噪音

兴宁市都顺茂兴加油站位于永和镇成鹊开发区205国道旁,相关证照齐全。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加油站的收款语音播报声确实较大,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休息产生了一定影响。

属实

调查组责令该加油站立即整改,调低音量。该加油站负责人当即写下保证书,表示不再使用语音收款设备,并撤去语音播报功能。

已办结

13

X2GD202109280044

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禾磋村臻上村有3户村民五、六年前未经批准,在民房附近饲养数百头生猪,产生的污水或简易处理直排村中唯一的小溪,造成村中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且猪场臭气薰天,周围苍蝇蚊子很多。

梅州市平远县

长田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于9月22日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3家养猪户污水直排小溪情形。

1、马某平养猪户:该养猪户在9月21日被投诉(第26批104号件),位于限养区,建于2016年,老屋坎下存栏有中猪17头;老屋侧栏舍用于养殖母猪,现存栏母猪5头,小猪27头。该养猪场配套建有环保设施,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连接栏舍旁边氧化塘(约100平方米),氧化塘植有水浮莲,无流水缺口,污水自然消纳,不存在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小溪现象。猪场周边小水圳水质无污浊现象。

2、马火某养猪户:该养猪户位于限养区,栏舍为本户老屋横屋房舍,用于养猪面积约40平方米,最大存栏量约30头,现存栏19头,经营模式为自繁自养。配套建有一座15立方米沼气池,尾水作为肥水排至本户位于屋坎下的复垦土地(种植油茶、花生等作物)进行利用消纳。

3、马某祥养猪户:该养猪户位于限养区,栏舍面积约60平方米,现存栏12头,经营模式为自繁自养。猪场配套建有一座5立方米化粪池,尾水作为肥水排至位于屋坎下的果园进行利用消纳。

部分属实

1.马某平猪场排污问题为第26批104号交办案件,已发出《提醒通知书》责令该户对老屋侧栏舍进行退养和拆除栏舍内设构筑物,对老屋坎下老栏舍不得再次扩大规模,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守法生产经营和达标排放;该户猪场已于9月29日完成整改。

2.长田镇于9月30日向马火某和马某祥分别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正常运行沼气池,并分别完善建设氧化池设施,进一步使养殖排污有效消纳。截至10月3日下午,此2家猪场已完成氧化池配套建设,同时均表态现存栏生猪出栏后不再进行养殖。

已办结

14

X2GD202109280014

群众来信举报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建桥村梅州坑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一、 选址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化工企业必须进入规范化园区规定,应关闭并退出。航鑫科技生产高镒酸钾、高镒酸钠都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产生苛化渣、氟硅酸钾渣属于危险废物,理应按规定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航鑫科技所处梅州坑不属于规范化的工业园区,无园区环评文件,无配套三废措施,必然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二、航鑫科技位于低洼处、供水水源卫生防护带,靠近污染石窟河(15米)、长田溪(流进厂区)II类水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 鱼虾产卵场等),选址违反化工企业选址禁止规定,近水污染水体,应强制搬离。

梅州市梅县区

其他污染

1、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于2016年从梅县区松口镇寺坑村整体搬迁至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于2012年8月设立为危险化学品专区,于2019年12月取消)。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深化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取消危化专区后,对园区内原有企业,不得以园区退出为由影响其合法生产经营。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园区清理退出公告发布前已完成立项手续、落实用地规划、在建尚未投产以及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继续支持其建设和发展。

2、关于“航鑫科技所处梅州坑不属于规范化的工业园区,无园区环评文件,无配套三废措施,必然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据核查,该公司高锰酸钠、高锰酸钾生产项目均取得环评审批,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至锅炉,锅炉软水工序产生的浓水用于锅炉双碱脱硫除尘用水,锅炉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三相反应器除尘喷淋废水回用至高锰酸钾生产系统,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厌氧+双级好氧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长田溪。该公司产生的苛化渣、氟硅酸钾渣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和2021年版)均未列入危险废物。为进一步解决氟硅酸钾渣的处置问题,该公司对氟硅酸钾渣拟作为原材料生产氟化钾、氟化钠产品,项目已立项,正在开展环评等工作。

3、该公司周边石窟河白渡段及长田溪均非集中式饮用水源;未划定为珍贵水生动物保护区,也未划定为鱼虾特定的产卵场所,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根据该公司第一、二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公司检测结果,其排放的废气、生活废水和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不属实

梅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航鑫公司落实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厂内生产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15

X2GD202109280008

群众来信举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西一村彦青装饰噪音、粉尘扰民问题,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多次举报未果,请查处。

梅州市兴宁市

噪音,大气

该装饰店从事不锈钢门窗铝合金加工,办有营业执照,于2012年10月投资经营,门店位于省道225线公路侧,面积约90㎡,旁边有一住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黄槐镇政府信访反映该装饰店扰民问题,经黄槐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与店主协调沟通,认真做好群众工作,该店已将加工作业设备搬迁。经现场调查核实,目前该门店现仅用作仓库,店内堆放有不锈钢材料,未发现有切割机等设备。

不属实

下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装饰店依法依规经营,防止产生噪音、粉尘扰民现象。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