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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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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十八批)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24 17:59: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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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5宗(其中,重点案件4宗)。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2宗、梅县区3宗、兴宁市5宗、平远县4宗、蕉岭县5宗、大埔县3宗、丰顺县1宗和五华县2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11宗、大气9宗、噪声5宗、土壤5宗、生态4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梅县区立行立改整治噪声扰民初见成效

  9月18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二批76号转办件关于群众反映“梅州梅县区程江镇新县城府前大道人民广场每天都有人使用大功率的音响进行唱歌,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后,梅县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刘演政副区长包案,立即组织区住建、公安和程江镇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于当日20时到现场核查。

  经查,梅县人民广场内存在8处使用大功率音响进行唱歌娱乐点,市民唱歌产生的声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梅县区联合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劝导,要求使用大功率音响唱歌时必须调低音量,并且于21时后不准使用大功率的音响,避免对其他市民造成影响。相关人员表示接受教育劝导并支持配合政府工作。9月20日夜间,区住建局派员到人民广场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梅县区将加强对梅县人民广场的巡查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禁止21时后使用音响唱歌,避免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