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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5月全市外经贸运行情况
来源:市外经贸局   时间:2014-07-01 08:51: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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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20141-5月全市进出口44.5亿元、比增18%(折合72605万美元、比增20.8%),增幅高于全国(-2.2%)和全省(-19.7%),增速居全省第1位。其中,出口38亿元、比增18.3%(折合62052万美元、比增21.2%);进口6.5亿元、比增16.2%,(折合10552万美元、比增18.8%)。全市新批51宗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比增121.7%;合同外资金额11784万美元,比降14.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429万美元,比增10%,完成进度排名居全省第9位。

  一、对外贸易情况

  一是外贸出口持续回升。5月当月出口大幅反弹,比增56.6%,拉动1-5月出口增速回升10.1个百分点达21.2%。其中一般贸易累计出口48883万美元,比增25.5%,占全市出口总值的76%;加工贸易累计出口13166万美元,比增7.7%

  二是五大出口商品发展势头良好。1-5月,家具、陶瓷、机电产品、橡胶制品和工艺品出口同比分别增长31.9%28.8%12%5.9%5.7%。全市出口最大的机电产品5月当月出口6816万美元,比增54.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430万美元,比增39%

  三是欧美日传统市场增势良好,新兴市场出口波动较大。1-5月,对欧日美港出口分别增长54.5%23.9%12.2%9.4%。新兴市场波动大,其中对韩国出口大幅增长93.4%,对东盟出口7912万美元,比增17.7%,初步扭转下跌局面,对拉美和印度等新兴市场出口出现负增长,分别下跌38.5%10.7%,但跌幅有所收窄。

  四是外贸龙头骨干企业进出口喜忧参半。1-5月,40家龙头骨干外贸企业有23家保持增长。其中进出口前3位企业卡莱、线艺和培英分别增长4.7%10%59.7%,广东赛翡、凸版艺彩、洋臣木业、光明木制品、新马陶瓷、国威电子、志洁科技和宝丰陶瓷分别增长12倍、272.6%106.2%95.3%62.1%52.5%28.2%19.6%;但裕源、泰昌、旺兴达和辉胜达电器出现进出口下降态势,分别下降47.4%34.4%29.1%5.6%

  五是进口保持较快增长。1-5月,电机、橡胶制品和机械制品分别进口3012万美元、1891万美元和1260万美元,分别比增76%3.5%127.4%。塑料制品进口1765万美元,下跌1.6%

  二、利用外资情况

  一是合同外资下滑,实际使用外资持续增长。1-5月,全市合同外资额11784万美元,同比下降14.1%,但逐月环比上升;而实际使用外资则持续出资履约,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比增长10 %

  二是第二、三产业吸收利用外资占主导地位。1-5月,第一产业合同外资金额3458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760万美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9.4%11.8%;第二产业合同外资金额5432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883万美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46.1%29.3%;第三产业合同外资金额28940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786万美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4.5%58.9%

  三是外资来源仍以香港为主。1-5月,49宗新批项目来自香港,来自香港的合同外资金额11392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993万美元,分别占全市总量96.6%93.2%

  三、外商投资企业情况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全市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42.15亿元,同比下降1.1%,增幅比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低9.4个百分点。外资企业劳资关系、安全生产基本和谐、正常。

  四、政策市场动态

  1、近期,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从积极扩大进口、确保出口止跌回升、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推进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外贸环境、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统筹配合等7个方面出台了25条具体政策措施,以舒缓我省外贸进出口下行压力。

  2、近期,央行提出稳定外贸增长“十一条”措施,包括: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外贸的支持作用;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外贸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丰富汇率避险工具;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稳定外贸增长的措施,包括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优化出口退税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落实外贸税收政策,增强企业竞争力;防范打击骗退税行为,营造健康外贸环境。

  4、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稳定外贸增长的措施,包括减少法检种类,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检验。加大整治力度,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全面推进“三个一”工作,推进无纸化申报和通关。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区域扩大对外开放。坚持以质取胜,促进出口商品提质增效。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5、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决定,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6、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暂免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费。自201451日起至20141231日,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对出口货物发货人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时,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