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贸资金管理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局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做好外贸资金的管理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贸资金管理的通知.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高森梅 电话:2249770 传真:2396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