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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商务局 通知公告公示 转发关于赴瑞典、芬兰、丹麦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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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赴瑞典、芬兰、丹麦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投资促进科   时间:2019-08-28 01:57: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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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企业、商协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赴瑞典、芬兰、丹麦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加。如有意向参加,可按文件要求直接报省商务厅,并于8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赴瑞典、芬兰、丹麦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27日

(联系人:投资促进科 房诗城,电话:2256660,传真:2396833,邮箱:mzst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