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梅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21日至5月27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9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名单.xlsx
梅州市商务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丘此越 邮箱:mzdzswk@163.com 电话:225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