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各拍卖企业:
我厅委托梅州市商务局根据《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市2019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11家企业(以下简称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其中,10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1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0家(详见附件1)。请各拍卖企业于6月10日前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我厅委托梅州市商务局发放。(地址:梅州市江南路99号之一,外经贸大厦8楼,贸易管理科,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2250211)。
二、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企业1家(详见附件2),该公司已向商务部门申请终止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已在工商部门注销登记),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请梅州市商务局加强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督促拍卖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拍卖业务,促进我省拍卖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