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梅市府〔2018〕11号)以及《梅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促进外商投资事项项目申报指南》(梅市商务〔2021〕27号)有关要求,经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审核,全市仅有丰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符合2021年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合计173.8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26日至9月1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梅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张晓燕,电话:2188218 ,传真:225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