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广交会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99号),以及梅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广交会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务函〔2021〕35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广交会项目1.8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1日至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广交会项目资金计划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日
( 联系人:市商务局 彭文龙 电话:0753-2256610 传真:2396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