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2〕33 号)、《梅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务〔2022〕15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发动相关企业(含协会)申报扶持资金,经初审、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公司评审和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
现将2022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入库项目和项目资金(共60万元)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梅州市2022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入库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8日
( 联系人:市商务局 丘仕宏,电话:0753-2390623, 传真:2243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