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商(协)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21〕183号)等相关规定,为推动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现开展中国(梅州)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二、第一次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前
第二次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前
第三次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前
(含纸质材料寄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纸质申报材料请报送至梅州市彬芳大道北3号外经贸大厦902室。
附件: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pdf
梅州市商务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吴燕妮 电话:2256672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 刘 婷 电话:212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