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9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反馈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入库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77号)要求,我局已组织开展申报、第三方评审等工作,并拟定了“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 日—6月13日(共7天)。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联系人:市场规划与调节科 林优茜、陈彩苑
联系电话:0753-2256607、2256876。
邮箱:mzsws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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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