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综保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134届广交会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审安排有关工作,请各商务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报送工作。各申请企业务必并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前将《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易捷通系统打印)、《企业申请第134届广交会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及展位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每个展区一式一份,报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依时报送展位申请评审材料,对逾期未报送的企业,视作自动放弃展位申请资格,责任由企业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申请第134届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xlsx
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
(代 章)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洪彤彤,电话:224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