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1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项目申报入库情况,现将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209万元予以公示,其中:进口贴息项目183万元,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26万元。公示期1月4日至1月1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计划表.pdf
2、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洪彤彤 电话:0753-2249770传真:0753-239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