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项目申报入库和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情况,制订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计划,合计16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19日至3月25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计划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8日
( 联系人:彭文龙 电话:0753-2256610 传真:0753-2396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