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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2024年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19 17:35: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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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筹备做好我市2024年电子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电子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平台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根据相关活动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消费券申领、发放、核销等工作,确保消费券领用顺畅、方便快捷、正常核销。

  (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及时报告、有效处理“黄牛党”、刷单、恶意注册等行为,保障资金安全。

  (三)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四)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统计分析等相关信息。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有关工作,配合督促商家整理收集参与活动商家的核销资料。

  (六)及时做好资金清算,以及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服务时间

  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项目协议约定执行时间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近两年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四)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申领、发放、核销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具有稳定的专业人员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等工作,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六)具备实名认证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等。

  (七)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平台企业能够T+1日及时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消费券活动结束后,能够提供具体的核销金额明细和高质量的活动分析报告。

  (八)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4日。

  (二)报名材料。按照上述“资格条件”中明确的内容,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址。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自愿申报,请于2024年4月24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梅州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北3号梅州市商务局8楼805室市场规划与调节科,联系电话:0753-2256687);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mzswsc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并通过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报名截止后如果只有1家企业报名,我局不再另外组织遴选。详情可向梅州市商务局具体咨询。

  梅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