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4〕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启动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二、补贴范围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梅州市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先购买先申请,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如补贴额度提前用完将另行公告活动结束。
三、补贴标准
补贴统一按照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经审核通过,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四、具体流程
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请受理地为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开具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微信APP搜索“粤焕新”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的梅州市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和支付凭证等原件扫描件。如出现退货情况,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款。
五、参与企业
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微信APP搜索“粤焕新”平台查询参与活动销售企业名单,参与活动销售企业名单将动态更新。
梅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