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将2024年梅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三批)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资金发放手续,请消费者耐心等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人员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梅州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联系电话:0753-2255731。
附件:2024年梅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三批)拟补贴名单.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