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经信委《广东省拍卖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粤经信商贸函〔2010〕2639号)的发展规划要求,拟在2015年度确定1家新设拍卖企业,报送省商务厅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兼顾暂无拍卖企业,而且人口较多、商贸流通较活跃的县(市、区)优先。
二、申报条件
请参照省商务厅网站-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核准办事指南有关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发动和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并要求企业准备相关基础材料以备核查。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2015年1月31日前,推荐拟申报企业名单(最多1家)报市外经贸局贸易管理科(联系人:林金山,电话:2255731,邮箱mzmgk@139.com),逾期不再受理。
3、根据申报企业情况,经有关科室现场核查后形成初步意见报局领导确定。
4、指导确定上报核准企业做好申报材料报省厅。
特此通知。
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